记者昨日从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获悉,泉州市已顺利通过住建部国家园林城市复查。
我市2006年1月荣膺“国家园林城市”称号。今年4月8日至9日,住建部组织国家园林城市复查专家组莅临泉州进行实地复查。复查工作以2010年新颁布实施的《国家园林城市标准》为依据,对泉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组织领导、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实施、城市绿线管理情况、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情况、城市绿地及生态环境保护、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行以及城市公园会所清理整治情况等7大方面进行了重点考查。
复查专家组一致认为,泉州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巩固和发展“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充分发挥规划引领城市绿地发展、建设及管理的先导作用,通过开展“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城市建设管理年”、“城市绿化美化年”、“环湾规划建设年”、“市容市貌景观整治小战役”等一系列活动,持续加大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投入力度,加强城市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以及综合治理,有效促进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的提升,全面加快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步伐,使各项园林绿化指标保持逐年稳定增长,生态宜居幸福城发展战略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住建部综合复查专家组的意见,认为泉州市符合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同意泉州市通过本次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并希望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能常抓不懈、再上新台阶。
近年来,中心城区逐年加大城市园林绿化资金投入,全面加快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步伐,各类绿地大幅度增加,各项绿化指标逐年稳步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