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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保护或将列入地方政绩考核 实行“占补平衡”
日期:2015-10-26 08:31  点击:226

  10月21日至22日,2015长江湿地保护网络年会在重庆市开县举行。来自长江流域的12个省市共议长江流域湿地保护与可持续发展。记者从大会上获悉,随着我国不断加大湿地保护力度,未来湿地保护或将列入地方政绩考核,与耕地一样实行“占一补一”、“占补平衡”。

  2007年,为了进一步改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国家林业局与长江流域12省市及世界自然基金会,共同发起成立了“长江湿地保护网络”,定期交流湿地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长江流域湿地保护。目前,网络成员数量已增加至212个,成为长江流域湿地保护的重要力量。

  重庆市位于三峡库区腹心,近年来不断加大湿地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探索出了湿地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协同共生、消落带治理等众多模式和经验,取得了巨大的成绩。

  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主任马广仁在会上表示,“十三五”期间,国家将进一步加大对湿地保护的投入力度,实施湿地修复重大工程,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国“湿地面积不低于8亿亩”的目标。

  会议指出,今后各地必须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根据生态功能和生态区位的重要性等,对湿地进行分类保护,对重要湿地,禁止擅自征占用,对一般湿地,只允许开展利用,但不允许改变湿地性质。对国家或省级重点工程确实需要占用湿地的,需制定占用湿地补偿方案,实行“占一补一”、“占补平衡”。

  会议强调,各地要不断加强湿地保护,没有出台湿地保护条例的省份,要早日完成立法,为湿地保护提供法律保障。探索湿地生态补偿模式,将湿地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推动建立湿地保护的考核奖惩制度,并将湿地面积和湿地保护面积列为各级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指标,确保辖区范围内,湿地面积不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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