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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保护”尚需形成全社会合力
日期:2017-03-02 15:51  点击:260

  两年多来,首都“金名片”保护得怎么样了?相关的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如何?运行机制体制是否顺畅?还有哪些困惑和疑问、意见和建议?未来还将开展哪些工作?带着这些问题,记者专访了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副主任王飞。

  两年多来,首都“金名片”保护得怎么样了?相关的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如何?运行机制体制是否顺畅?还有哪些困惑和疑问、意见和建议?未来还将开展哪些工作?带着这些问题,记者专访了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副主任王飞。

  2014年2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市视察工作时指出:“北京是世界著名古都,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是一张金名片,传承保护好这份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是首都的职责。”

  两年多来,首都“金名片”保护得怎么样了?相关的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如何?运行机制体制是否顺畅?还有哪些困惑和疑问、意见和建议?未来还将开展哪些工作?带着这些问题,记者专访了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副主任王飞。

  首提“全面保护”:“既是理念,也是方针”

  问: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北京提出“金名片”后,北京有什么新理念、新举措?

  答:2016年6月,北京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的意见》,针对历史文化名城提出了“全面保护”的理念,明确全面保护的理念就是要分层次、分类型、分时间、分地域地保护北京古都风貌的所有历史文化要素。“全面保护”是认识的全面、内容的全面、范围的全面、参与者的全面、措施的全面,既是一个理念,也是一项方针。

  在制定全面保护的政策方面,强化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统筹协调的职能,设置专门机构,建立综合协调平台。各区及各部门按照不新增人员编制的原则,设立名城保护统筹协调机构,明确主管领导、牵头单位和具体工作人员。设立名城保护财政专项资金。建立名城保护基金,鼓励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名城保护。

  北京将严格保护世界文化遗产和不可移动文物。对于已经消失的标志性建筑物、构筑物,采用灵活方式予以重现,以织补割裂的城市记忆。核心区范围内要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着力控制开发行为。历史文化街区内建筑的拆除应征求专家学者、社会公众的意见。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涵盖旧城、市域和区域

  问:近期开展哪些重点工作?

  答:一是构建涵盖旧城、市域和区域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加强香山、万寿山、玉泉山和清漪园(颐和园)、敬宜园、静明园、畅春园、圆明园等“三山五园”的保护与利用,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文物保护,以及优秀近现代建筑及工业遗产保护,充分挖掘北京历史文化积淀,推动城市有机更新与活力再造,讲好北京故事。

  二是强化旧城整体保护的10个方面,完善保护机制。例如,保护从永定门至钟鼓楼7.8公里长的明清北京城中轴线的传统风貌特色;恢复重要历史河湖水系;进一步凸显明清北京城“凸”字形城廓和四重城廓格局;恢复具有老北京味的传统街巷胡同肌理和四合院传统居住形态。

  三是传承历史文脉,构建“绿水青山,两轴十片多点”的城市风貌景观格局。两轴指的是中轴线、长安街;十片包括旧城文化景观区域(旧城)、“三山五园”文化景观区域等;多点涵盖古城、古镇和传统村落保护、大遗址保护等。

  以名城委为统筹协调平台:在全国率先建立名城保护工作机制

  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机制体制怎样构建?

  答:在组织机制的建设方面,北京在全国率先建立了以名城委为统筹协调平台的名城保护工作机制。2010年10月,北京成立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2011年1月,北京市编委正式下发了《关于明确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主要职责等问题的批复》,明确了北京名城委主要职责、组成人员及工作结构。市委书记为名誉主任,市长为主任,主管副市长为副主任,北京名城委成员单位35家,专家顾问组成员14位。

  北京名城委是市委、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实施北京旧城整体保护战略,统筹领导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审议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研究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大事项。

  为促进城市规划转型与土地利用方式转变相融合,使空间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更一致,更好地发挥规划的引领和控制作用,原北京市规划委和原北京市国土局于今年合并,成立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北京名城委办公室就设在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其主要职责是:在北京名城委领导下,负责统筹协调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研究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机制、政策和措施,并提出建议;指导督促有关区(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修缮工作;承担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历史文化街区:占北京旧城总面积三分之一左右

  问:历史文化街区范围调整情况如何?

  答:1999年,北京市政府批准了北京旧城第一批共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及其建设控制区。2002年,在旧城内补充了5片历史风貌较完整、历史遗存较集中和对旧城整体保护有较大影响的区域。2004年,北京市总规修编又补充划定了第三批共3片历史文化保护区。2006年,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时候,在旧城内已划定保护区的基础上,又增补了一部分保护区用地,使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范围进一步扩大。

  北京市公布前三批历史文化街区时,称之为“历史文化保护区”,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统一调整为“历史文化街区”。目前,北京市旧城内共有33片历史文化街区,面积约2063公顷,占旧城总面积的三分之一左右。如果加上文物保护范围及建控地带,其总面积达到2700多公顷,约占旧城总面积的44%。

  全国129座历史文化名城中,共有约400多处历史文化街区。北京市的历史文化街区数量占约全国的十分之一左右,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占地面积上均居全国首位。

  “还做了大量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调研工作”

  问: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有哪些代表作?

  答:“十三五”期间,北京要将具有突出历史和文化价值的历史文化街区提升到文化精华区的高度。要完成文化精华区内的重点文物腾退及修缮利用;提升基础设施保障,采用综合措施最大程度改善市政基础设施;充分利用旧城地下空间,积极探索适合旧城的综合管廊建设模式。

  两年多来,北京开展了东、西城一般平房区“煤改电”工程,有效改善了旧城居民生活居住条件,优化了旧城空气质量及生态环境。在大栅栏历史文化街区,以市政先行的方式,通过对杨梅竹斜街开展市政基础设施及景观环境改造,带动了胡同两侧传统院落的保护更新;在阜成门内大街历史文化街区,开展了白塔寺药店降层的工作;在东四南历史文化街区,完成了史家胡同博物馆建设。

  北京还做了大量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调查与研究工作。例如,开展《北京市西城区白塔寺地区规划实施研究》;开展《香厂新市区保护与发展规划》方案征集与《西城区香厂“新市区”历史文化资源梳理研究》;开展《旧城历史文化街区责任规划师制度研究——以东四南历史文化街区为例》,启动实施东四南历史文化街区“一胡同一院落”院落提升项目;开展了《旧城历史文化街区公众参与机制研究》,启动实施东四南历史文化街区“一胡同一院落”院落提升项目。

  保护与发展:“首先要加强统筹”

  问:如何落实“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这一理念?

  答:“保护”与“发展”一直是北京名城保护工作中面临的核心矛盾。处理好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首先要加强统筹,完善平房保护更新体制机制,建立体现平房保护更新特点的行政审批机制,建立政府搭台、国企实施、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同时要渐进式推进产权明晰和市场化改革,推动直管公房房屋交易制度改革。在创新投融资体制方面,要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进入,进一步完善多方参与的投融资机制。探索建立旧城平房保护与更新专项资金。

  此外,还要坚持因地制宜、整院腾退、整体改善的原则,统一补偿标准,多元化安置居民。统筹房源,保证安置房供应。建立信息查询系统和发布平台,保障政策公开透明,前后一致。完善协议腾退模式下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基于社区的精细化管理体系、改善民生。加强直管公房的日常管理,确保房屋及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

  “十三五”做好长城、大运河、西山三大文化带保护利用工作

  问:如何做好三大文化带(北部长城文化带、东部大运河文化带、西部西山文化带)的保护利用工作?

  答:北部长城文化带以长城沿线的堡城、城墙和烽火台及周边传统村镇为历史文化资源的主线。“十三五”期间,将开展位于长城沿线堡城、城墙和烽火台等文物修缮工程,推动长城沿线上述重要遗产点开展文物腾退、部分村庄搬迁改造及安置工作,继续深化长城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划定等。

  东部大运河文化带以大运河沿线的水利设施、传统村镇为历史文化资源的主线。根据《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北京段)》要求,“十三五”期间,将逐一检视保护规划提出的近中期文物修缮项目完成情况,对北京段大运河遗产按照世界文化遗产标准进行日常维护,对北京市级运河遗存进行考古研究工作,开展大运河沿线生态廊道建设及整治等。

  西部西山文化带以京西古道沿线的传统村镇、国家级、市级文保单位为历史文化资源主线。“十三五”期间,将对不同历史时期永定河上的部分水利设施、京西古道沿线传统村落和寺庙开展文物保护修缮试点工程,并研究后续合理利用问题,系统整合西部古商道历史文化资源,开展沿线环境整治与资源利用试点工作。

  加大被占用文物的腾退和功能疏解力度

  问:如何对名人故居、历史名园等做好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

  答:在名人故居方面,2010年,原北京市规划委组织开展了《北京旧城名人故居现状调研及规划管理办法研究》,将北京旧城内名人故居相关的信息整理成档案。经过课题组的调研,并借鉴国内外名人故居保护的先进经验,明确了名人故居申报与评定标准、价值分类办法、保护原则和保护利用方式等具体内容。

  要实现名人故居整体性保护,一要制定具有区域针对性的整体规划、胡同街区保护方案、建筑本体保护方案及措施;二要按照历史建筑保护级别的不同,制定不同的保护方式、保护范围、保护原则,提出与其匹配的法规与技术规范;三要加强对名人故居的现状调研。调研内容包括城市历史与自然环境、建筑原始建设图档、建筑历史风貌分析评价等。

  为做好历史名园保护与利用工作,北京加强世界文化遗产颐和园及周边“三山五园”历史文化风景地区的保护整治。通过对“三山五园”文化景观区域内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的挖掘、修复、传承以及保护性利用,探索环境品质提升、文化空间塑造、村庄治理改造相结合的新模式。要加大被占用文物的腾退和功能疏解力度。依托核心区内皇家宫殿建筑、园林、坛庙开展文物腾退、修缮和整合整治。逐步腾退重要坛庙中被占用空间,作为扩展项目纳入世界遗产。

  胡同文化:“金名片”的重要组成部分

  问:结合疏解非首都功能,北京在胡同环境品质提升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在胡同环境品质提升方面,以“九横八纵”56条主要大街为骨架,全面推进城区各项环境建设工作,在提升城市环境建设品质上下功夫。如实施朝阜路等59条达标大街环境整治工程;完成朝阳门北小街等71条大街建筑物外立面集中清洗粉饰;完成10个重点地区的环境整治;完成49处校园周边、6条铁路沿线的环境提升工作;逐步推进恢复玉河、三里河等水系恢复工作等。

  “尚需进一步将文化遗产作为城市核心竞争力考量”

  问:保护首都“金名片”还有哪些问题与建议?

  答:在一定程度上,社会各界仍将遗产保护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孤立看待,尚需进一步将文化遗产作为城市核心竞争力加以考量,注重遗产价值挖掘、存量利用与品质提升。

  虽经多年探索,但普遍以“自上而下”“以建设代保护”的增量改造为主,需要进一步调动利益相关方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参与名城保护的合力。

  近年来,名城保护资金更多投入到文物保护与修缮,而用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资金明显匮乏,名城保护的多元化社会融资模式远未建立。各区的“架空线入地”“煤改电”“环境整治”等专项资金也强调专款专用,统筹实施力度有待加强。

  目前已有政策、机制、法规尚不能满足名城保护的多样化、差异性需求。如在人口疏解方面,仍采取以政府主导的工作思路,难以发挥市场作用实现人口疏解;在规划管理方面,对平房四合院往往采取较为粗放的控制指标式管理,消防、管线综合等街区市政基础设施改善很难符合现有规范标准而难以获批,使实施缺乏依据;在项目实施方面,往往要求当年完成,施工相对粗糙;在交通管理方面,街巷胡同基本属于空白地带。

  在保护工作开展过程中,各级政府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仍存在条块分割、各自为战的局面,且存在权责不明或执法不严等现象。例如,对历史文化街区内违法建设、街巷胡同公共空间被侵占,传统风貌进一步遭到破坏等问题缺乏综合有力的管理抓手;拆旧建新突破旧城高度控制等现象依然存在;新建建筑缺乏必要规划控制引导,与旧城传统风貌难以协调等问题也十分严重。众多保护“金名片”工作仍待进一步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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