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消息: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为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5月22日开市起停牌。
2015年5月23日,公司对外发布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53),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具体内容刊载于2015年5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该重大事项仍在积极筹划中,尚存在不确定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债(债券简称:11棕榈债,债券代码:112068)正常交易。
特此公告。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9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