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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冶杯住宅景观奖竞赛活动实施细则
日期:2015-07-29 08:33  点击:235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住宅景观的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交流展示住宅景观的新理念、新技术和新工艺,改善人居环境,特组织开展园冶杯住宅景观奖竞赛活动,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园冶杯住宅景观奖竞赛活动由国际绿色建筑与住宅景观协会、亚洲园林协会、园冶杯风景园林国际竞赛组委会主办,中国花卉园艺与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台湾造园景观学会、香港园景师协会、韩国生态造景协会、马来西亚风景园林师协会联合主办,中国风景园林网、《世界园林》杂志承办。

  第三条  住宅景观奖分为三类:

  项目评选:综合奖(宜居住区奖)、设计奖、工程奖、创新奖,每项奖项分为金奖、银奖和优秀奖。

  机构评选:年度优秀宜居住区开发商、年度优秀住宅景观设计机构、年度优秀住宅景观工程承包商;

  人物评选:年度杰出(优秀)景观住宅开发经理、年度杰出(优秀)住宅景观设计师、年度杰出(优秀)住宅景观工程项目经理。

  获得(综合奖、设计奖、工程奖)金奖的机构直接申报为年度优秀宜居区开发商、年度优秀住宅景观设计机构、年度优秀住宅景观工程承包商。

  获得(综合奖、设计奖、工程奖)金奖的设计师和项目经理直接申报为年度杰出(优秀)景观住宅开发经理、年度杰出(优秀)住宅景观设计师、年度杰出(优秀)住宅景观工程项目经理。

  获得金奖项目及优秀的住宅景观项目可推荐申报亚洲园林协会的宜居住区奖、造园质量奖、优秀设计奖以及国际绿色建筑与住宅景观协会的国际住宅景观奖。

  根据网络投票结果,评选出最佳人气奖。

  第四条  竞赛参评的范围为

  项目评选:居住区、别墅区、酒店公寓、度假村(会议中心)、商业综合体等住宅景观工程。

  机构评选:项目奖(综合奖、设计奖、工程奖、创新奖)获奖项目的开发/设计/施工单位;三年内完成2个以上大中型生态、绿色、景观住宅项目的开发、设计、施工及花卉苗木与资材供应的单位。

  人物评选:项目奖(综合奖、设计奖、工程奖、创新奖)获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曾主持3个以上生态、绿色、景观住宅开发、施工、设计项目,有3年以上园林景观相关工作从业经历。

  第五条  参评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项目要求

  1、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布局合理,理念先进,设施配套,维护良好,特色鲜明,方便居民,用户满意。

  2、突出植物景观,物种丰富,配置合理,植物群落富有特色。

  3、突出地域文化和民族特色,积极倡导绿色建筑与节能环保材料。

  4、建筑、小品与绿化环境和谐统一,景观优美,施工组织和管理科学、规范。

  5、提供正规文件证明申报项目是该单位施工、设计、开发的,保证原创性,私人别墅等项目需要取得业主准许对外展示的文件。

  (二)规模和范围

  1、新建住宅绿地4000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区、新开发的住宅小区、别墅区,造价在200万元以上的独栋别墅绿化,3000平方米以上的宾馆公寓,5000平方米以上的度假村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

  2、参评项目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奖励或具有一定知名度者优先。

  3、工程项目达不到参评规模,但设计新颖,科学倡导新理念、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或在节能智能、生态环保方面具有典型性的,可申报创新奖。

  4、鼓励经济适用房、保障房的优质景观项目报名参赛。

  第六条  参评机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在国内注册的正规的园林施工企业、设计机构、房地产开发及花卉苗木、资材供应单位;

  2、项目奖(综合、设计、工程、创新)获奖项目申报(所属)机构,3年内完成2个以上大中型生态、绿色、景观住宅项目的开发、设计、施工及花卉苗木与资材供应的单位,3年内无不良信誉记录,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3、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项目作品。

  第七条  参评人物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在房地产开发单位、园林设计、园林施工单位工作(对应申报);

  2、项目奖(综合奖、设计奖、工程奖、创新奖)获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3年以上园林景观相关工作从业经历,曾主持3个以上生态、绿色、景观住宅开发、施工、设计项目,3年内不涉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重要责任;

  3、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项目资料。

  第八条  时间安排

  本活动从报名之日起开始网络展示, 9月30日报名截至。10月30日网络投票结束; 8月份开始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机构/人物进行评审。评奖结果公布后将展开系列宣传活动,组织网络媒体和平面媒体联合推广等。

  第九条  项目评选申报材料要求

  1、综合奖申报

  (1)申报单位为业主或项目开发商

  (2)申报项目为一期或一个完整的项目;项目说明不少于1000字;

  (3)项目批准文件、合同

  (4)项目图纸说明,总平面图、效果图、设计表现图等不少于10张,景观设计说明不少于1000字,单栋别墅的设计不少于5张;

  (4)建成后的实景照片不少于15张,附建成后的实景照片说明以及维护管理的说明。

  2、设计奖申报

  (1)申报单位为经开发商或业主单位确认的设计单位;

  (2)项目说明不少于1000字;

  (3)项目图纸说明,批准文件、合同、总平面图、效果图、设计表现图等不少于15张,景观设计说明不少于1000字,单栋别墅的设计不少于6张,建成项目提交照片15张以上。

  3、工程奖申报

  (1)申报单位为经开发商或业主单位确认的总承包或主承建单位(主承建单位承建面积应达到总项目面积的40%以上的),多标段项目以业主、开发商或多家单位联合申报;

  (2)项目说明不少于1000字;

  (3)承建合同、批准文件、验收文件、总平面图、效果图、设计表现图、施工图等不少于10张,建成后的照片15张以上,景观施工说明不少于1000字。

  4、创新奖申报

  (1)申报单位为经开发商或业主单位确认的设计、施工单位;

  (2)项目说明不少于1000字;

  (3)项目图纸说明,批准文件、合同、总平面图、效果图、设计表现图等不少于10张,创新技术说明1000字左右,已经建成的应附建成后的照片不少于15张。

  5、国际奖申报

  本年度园冶杯住宅景观奖金奖项目,或其他开发过优秀住宅景观项目的企业,可申报亚洲宜居住区奖、国际住宅景观奖。参评单位需准备中英文报名表、项目介绍(不少于1000字)以及项目施工总图、平面图、效果图、实景照片(所有图片带中英文注释,数量参考所获奖项要求),以上资料同时做成PPT演示文件;项目视频资料(中英文双语)播放时间不超过10分钟;每个项目提交光盘一份。

  6、项目申报,需按照以上要求内容提交纸质材料2份,电子版材料(光盘)1份; 10月份前将以上资料提交电子版PPT演示文件1份;国际奖材料提交时间待定。

  7、申报项目奖,需提供企业机构资料参照第十条。

  第十条  机构评选申报材料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荣誉证书复印件等;

  2、近两年度企业经营数据申报表(景观施工单位申报,由主办方提供空白表格);

  3、企业人员情况:项目经理人数、员工人数等;

  4、近几年完成的主要大中型景观开发、施工、设计项目,材料参照项目评选要求(见第九条1~6项);

  5、获得过的专利、奖项;

  6、参赛机构另将以上资料提交电子版PPT演示文件1份。

  第十一条  人物评选申报材料要求

  1、个人简介;

  2、身份证复印件;

  3、个人生活照1-3张;

  4、获奖证书、荣誉证书;

  5、主要业绩及作品著作:

  6、作品需递交参照项目评选要求(见第九条1~6项)。

  7、参赛个人另将以上资料提交电子版PPT演示文件1份。

  第十二条  参评单位在提供电子版和打印的书面参评资料的同时,可在中国风景园林网2015年园冶杯住宅景观奖活动页面注册网络会员,并按照网络提交要求,自行上传项目资料。

  第十三条  参评单位对参赛作品具有相应的知识产权,主办方拥有书籍、杂志、报纸、网络等媒体发表刊登的权利,任何可能发生的各种形式的版权纠纷,其责任将全部由参评单位承担。

  第十四条  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安排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现场评审,集中评审。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对项目评出最终分数,产生金银奖(优秀奖)若干名;

  申报机构奖、人物奖的,评审专家将重点参考项目情况进行集中评审,评出各个对应的机构与人物奖项。

  获得金奖以上项目可自愿申报国际奖。

  第十五条  对最终获奖项目、机构、个人,由主办方颁发园冶杯住宅景观奖证书、奖杯;对申报亚洲园林协会奖以及国际住宅景观奖通过评审获奖的,分别由亚洲园林协会、国际绿色建筑与住宅景观协会颁发奖牌和证书。获奖项目、机构、人员将在中国风景园林网、《世界园林》杂志进行专题报道,在合作媒体上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同时获奖作品将编辑成册出版。

  第十六条  对已获得奖项,发现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评审委员会有权决定撤销所获得的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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