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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向生态要效益 绿了山川富了林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9-08  

佳木斯市林业用地面积为55.42万公顷,有林地面积27.2万公顷,活立木总蓄积2688万立方米。全口径森林覆盖率为17.65%。全市年生产木材10.8万立方米。到2014年末全市实现林业总产值55亿元。全市现有天然湿地面积61.09万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8.6%。建成省级以上湿地自然保护区7处,纳入保护区面积36.2万公顷,其中国家级3处,省级4处;建成国家级湿地公园1处,全市现有森林公园6处,其中国家级3处,省级3处。

生态建设硕果累累

佳木斯市下辖6个县(市)区林业局,31个国有林场,6个国有苗圃,63个乡镇林业站,现有职工4458人,是黑龙江省东部国家重点林区之一。自国家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实施以来,佳木斯市一直依托工程造林来带动全市生态建设的大发展,重点实施了三北防护林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等项目。截至目前,全市三北防护林共完成了148.94万亩,退耕还林完成了98万亩,工程造林给全市生态建设带来了系统快速的发展。

2008年,黑龙江省委提出了三年造林绿化大会战,由林业部门牵头,市、县(区)政府与各相关部门配合,利用工程造林、村屯绿化、义务植树等多种形式,三年累计完成了造林100多万亩,超额完成了省委省政府下达的计划任务。

继三年造林大会战之后,2012年佳木斯市委提出了“三年完成全市所有村屯绿化”的奋斗目标,三年共完成村屯绿化1374个,为每个村屯都扎上了绿腰带。

森林资源可持续增长

通过全面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宝贵的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目前全市有林地面积达到27.2万公顷,活立木总蓄积达到2688万立方米,全口径森林覆盖率为17.65%,“十二五”期间全口径森林覆盖率年均增长0.5%。

为了进一步强化湿地保护工作,2006年佳木斯市率先成立了湿地保护管理局。全市已建立了省级以上的湿地自然保护区7处,保护区面积已达36.6万hm2,形成了以松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为框架的全市湿地保护网络。

通过开展“场村联防”和“一户一保”机制建设,森林防火实现了全市连续28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的奋斗目标,为森林资源的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林业产业发展势头强劲

全市重点发展林下经济,通过强化组织领导,科学指导推进,优化发展品种,龙头企业带动,形成了“食用菌、林果、林畜、林药、林木、森林旅游”等6大类重点项目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尤其在食用菌产业发展上。经过了产业起步期、成长发育期、成熟扩张期等3个发展阶段,走出了食用菌发展“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之路。大型制菌企业已形成规模,各县(市)区均引进了大型食用菌深加工企业,总数已达到7家,总生产能力可达11600万袋。

林业年总产值从2004年的2亿元增加到2014年的55亿元,林业产业的发展不仅带动了林业经济新的增长点,且为林农致富开辟了新的途径。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效显著

截至2014年,全市已明晰产权面积64.75万亩,占集体林面积的100%,实现了产权明晰率100%。2011年10月,汤原县作为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典型代表,参加了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百佳县经验交流会议。林权抵押贷款、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等配套改革不断完善,实现了“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的改革目标,全社会造林、育林、护林积极性空前高涨,许多地方出现了争地、抢沟栽树的喜人局面。农民自发造林首次突破10万亩,返乡农民工找到了新的致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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