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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林业厅提出六项举措助农增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7-10  

7月2日,四川省农民增收工作座谈会在汉源县召开。省林业厅副厅长包建华在会上作了《发展现代林业 促进农民增收》的交流发言。

 包建华在发言中指出,今年以来,省林业厅认真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一系列稳增长、惠民生的战略部署,坚持绿色发展、加快发展的基本取向,积极推进现代林业发展,助力农民持续增收。上半年,全省实现林业总产值1073亿元,同比增长18%;全省农民人均林业收入达436元,同比增收40元,增长10.1%,为年度增收目标80元的50%。

包建华提出,为了积极适应新常态,努力培育新业态,不断加快现代林业产业发展,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省林业厅将采取六项举措。

 一是培育特色产业。按照“产村相融”“因地制宜”“集约高效”的原则,着力开展“产业提升”行动,进一步引导适宜区培育特色林产业。积极指导、支持各地利用林地资源发展林下生态养殖业和种植业,推进林地立体复合经营,实现以短养长,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二是整合发展资金。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大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沙化和石漠化土地治理、造林补贴、森林抚育补贴、低效商品林改造和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培育、林下种养、专合组织建设等项目的整合力度,支持符合项目建设条件、群众积极性高的市县优先申报实施相关项目,通过项目的实施改善生产条件、带动农民获得工资性收入,为今后的持续增收奠定基础。

 三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按照《四川省完善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进一步完善集体林确权颁证工作,完善集体林产权登记、林权流转制度,积极搭建林权交易平台,维护林农合法利益。引导和鼓励林农以入股、合作、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承包经营林地,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提高综合效益,增加林农财产性收入。积极推广金融支林示范经验,开展新型林权抵押贷款改革试点。大力培育家庭林场、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推进林业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经营,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和工资收入。

四是落实增收政策。指导各地加快实施2014年退耕还林任务、安排落实2015年退耕还林计划,按规定及时足额兑现退耕农户的造林种苗费和现金补助。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的补助环节、标准和对象,着力引导社会各界公平参与林业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指导各地结合国家造林补贴、贷款贴息和防沙治沙、主体功能区转移支付、农业综合开发、省财政林业产业化项目等资金,支持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林场、林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发展林下经济、扩大产品加工。指导各县在核查公益林管护成效的基础上,认真执行公益林生态补偿政策,确保补偿资金按时足额兑现到户。

五是强化增收保障。鼓励和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地建立股份制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区域性行业协会等合作经济组织,加快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创新发展模式,走集约化、标准化、品牌化的新路子,引导农民参与现代林业建设,带动农民长期稳定增收。大力推广优良树种选育和丰产栽培技术、节水灌溉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林产品采集保鲜或精深加工技术、现代林业机械使用技术,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制和“万亩林亿元钱”的试验示范,实施新型农民培训工程,着力提高林地单产、产品加工转化率和优质率,保障农民增产增收。进一步完善林业信息服务网络,鼓励、支持林农等经营主体融入农村电商交易体系和“天府林产”电子商务平台,打通林产品流通和农民增收的最后一公里。

    六是开展专项督导。抽派机关干部和有关专家,分组到各市(州)对退耕还林任务落实、第二轮现代林业重点县建设、林业项目资金使用、补助资金兑现等进行专项检查,帮助和指导各地增添措施,确保年度计划任务和农民增收目标按时、按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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