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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县:以林下经济为抓手 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6-11  

年初以来,抚顺县以林下经济为抓手,采取五项措施积极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截至目前,发展以大果榛子为主的干果经济林3.52万亩、以寒富苹果为主的鲜果经济林2.63万亩、山野菜和中药材31.9万亩,带动农户3800人,人均增收1.5万元,林下经济发展迈上良性发展快车道。 

科学规划奠定基础。结合县域内特色农产品的区域布局,制定了《抚顺县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把林下经济发展与森林资源培育、天然林保护、防护林体系建设、退耕还林、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等生态建设工程紧密结合,因地制宜确定了大果榛子、寒富苹果、山野菜、中药材等优势项目的种植区域,为林下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 

政策扶持解决难题。制定下发了《抚顺县林业产业扶持政策》,对发展林下经济的农户给予资金及苗木补助。发展大果榛子给予补助资金每株4元、寒富苹果每株2元、山野菜、中药材每亩300元。同时,协调各金融机构、妇联、残联等组织,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农民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民联保贷款等业务,发放林业产业贷款2657万元,为550户林农解决了资金难题。 

科学技术提供支撑。积极搭建林农、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平台。组织科技人员通过开展科普大集、送科技下乡等活动,每年发放林下栽植等实用技术手册和宣传单1.5万份,举办培训班5次,培训人员3300多人。同时,组织林业科技交流会3次,邀请林业生产技术先进地区的企业50余家,引进林业科技项目20余个,签订科技互助战略合作协议32个。 

示范带动促进增收。积极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发展模式,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典型带动作用不断增强。新引进林下经济龙头企业3家,发展林下经济专业合作社59个,林下经济种植基地15个,带动农户2670人,人均增收5560元。 

品牌经营助力发展。充分发挥大果榛子被确定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认证和抚顺县被评为中国大果榛子之乡的品牌效应,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品牌。三块石牌大果榛子在首届中国森林食品交易博览会上荣获金奖,共发展辽宁名牌农产品4个,市级名牌农产品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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