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提出并建议各国根据管理目标,将自然资源保护区划分为“严格的自然保护区和原野保护区、国家公园、自然纪念物、栖息地/物种管理地、陆地/海洋景观保护区、受管理的资源保护区”6种类型。
国家公园是保护区的一种类型,是为保护典型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而划定的、需要特殊保护和管理,并适度地利用其自然景观,开展生态教育、科学研究和生态旅游的自然区域,其保护强度仅次於严格的自然保护区和原野保护区。
国家公园由於较好地处理了自然生态保护与资源合理利用之间的关系,被看做是现代文明的产物,也是国家进步的象征。目前,全球已经建立近万个国家公园,在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我国高度重视林业和自然保护区建设。早在1956年,国务院责成原林业部会同中国科学院等单位研究建立自然保护区问题,由此开启了我国建立保护区的篇章。经过近60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以自然保护区为主体,以多部门分管、地方管理为主的保护区体系。目前,全国已建立自然保护区2669处,面积占国土陆地面积的15%,有效保护了我国最重要最精华的自然景观、生态系统、物种和遗传基因资源。其中,林业自然保护区2163处,总面积1.25亿公顷,占国土陆地面积的13%,占全国自然保护区总数的81%、面积的84%。
我国人多地少,已经很少有大面积的原生生态系统来另行划建国家公园。现实决定了我国国家公园应主要在现有保护区中整合建立,此举可以解决各类保护区交叉重叠的问题,把碎片化、孤岛化的自然生态系统完整起来,构建科学的保护区体系。林业部门作为国家生态资源的主要管理者和保护者,在推动国家公园建设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国家林业局於2008年批准云南省开展国家公园建设试点工作,以具备条件的自然保护区为依托,开展国家公园建设试点,目前已初现成效。截至2013年底,云南全省共建立8个国家公园,投资达14.02亿元。云南省按照“研究—试点—规划—标准—立法—推广”的步骤,探索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国家公园建设模式,得到了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大自然保护协会等国际组织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