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入春以来,我省各地林业部门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落实新修订的《种子法》及法律法规规定各项制度,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检查工作扎实开展,造林用苗呈现出数量足、规格高、质量好、价格低,良种比例提高的良好态势。
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新《种子法》的各项规定,进一步落实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种苗监督检验、标签等制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和规范了种苗市场秩序,所有被检查苗木都有“两证一签”,手续齐全。全省90%以上的种苗都是通过招标采购,少部分县由县林木种苗采购领导小组进行种苗采购。招投标中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或作业设计批复的种苗规格,杜绝了人情苗、关系苗,防范了种苗采购中的各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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