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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林业深化改革:守牢“绿水青山” 开拓“金山银山”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2-16  

林地经营权流转让多方得利

礼拜天,建筑商人陈勇强又开车来到了建德市乾潭镇梓洲村自己流转来的200多亩香榧林前。虽然眼前的香榧还得过几年才能结果,但陈勇强相信,自己的这次长线投资肯定会有好的收益。

流转到这片林子后,2015年8月20日,陈勇强带着一百多万现金来到梓州村给流转林地的村民发现金,而这只是其中的一部分,等到5年后,再按流转时的人口,每人每年发一百块,十年后发两百块,十五年后发三百块,直到流转到期。

一直做建筑生意的陈勇强说他早在十年前就想转行,但不知道“朝阳”在哪。直到看到市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有林地流转,才开始打起了“种香榧”的主意。

“您盖房子当年就能有收益,但这千亩香榧种下去,得起码十年以后才能结果,前期可全是在投资呀!”在陈勇强给记者描绘他的香榧蓝图的间隙,记者随口问了一句。

“这你就不懂了吧,香榧树越老越是宝贝,十年之后刚开始结果可能也就十来斤,但是当它一直长,长到某一年,我这一千多亩香榧可能一年就把前期投入的钱全部收回来啦!”陈勇强指着满山的香榧树说,“村里有不少人都来帮我看林子,等到香榧结果的时候,大家一起来采摘,我也会发工资。”

徐俊告诉记者,2015年,建德市一共流转出去6000多亩林地,许多北京人都来要求流转。但是,建德市一共有林地245万亩,其中包括123万亩不可流转的公益生态林,目前初始流转土地仅剩余30余万亩,为了保证林地的循环利用率,如今,建德市对流转林地的用途实行了监管。

杨幼平说:“全省各地都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开展了土地流转等相关工作,林地经营流转将林地承包区和经营权分离,赋予流转证林权抵押、林木采伐、享受财政补贴及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权益证明功能,这为林农与经营主体进行规范有序流转提供了依据,同时也激发了工商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的积极性,使分散的林地集中流转,实现林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浙江西北部的安吉,境内林地面积207万亩,森林覆盖率71.1%,植被覆盖率75%,是浙江省重点林区县之一。近年来,安吉县立足县情、林情,积极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制定了《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转管理办法》、《县林地流转经营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等政策性文件,为规范林权有序流转提供了制度保障。安吉加强了流转服务,成立了县林权管理中心,建立了15个林权管理服务站,累计办理山林流转面积52万亩,林农纯收入得到了提高。

远在浙南的龙泉是浙江省最大的林区县(市)和第二大竹乡,全市森林覆盖率84.2%。龙泉大胆创新,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发放试点。这项制度施行1年多来,已发放《林地经营权流转证》214本,面积4万亩,累计流转证抵押贷款173笔5557万元,余额165笔4551万元,极大地调动了工商企业发展林业的积极性。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流转林地102万亩,流转率25%,占全省的7%,发展家庭林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1373家,参与农户达2万余户,占全市农户的36%。林农在获得流转收益的同时,还可以在流入方处打工就业获得劳务收入,也可以外出就业或创业。据统计,全市办理《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的林农(流出方)比没有办理的收益高出2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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