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昆明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自2016年起至2020年,昆明市政府每年将从林业产业化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左右资金用于扶持林下经济发展。
昆明市分属长江、珠江、红河三大流域,大部分区域属于长江上游天然林保护区,公益林多,商品林少,大都市对生态环境和生活品质的较高要求,使发展林下经济有着资源、区位、交通、科技、政策等先天优势。
基于此,《意见》指出,要紧紧围绕打造世界知名旅游城市和森林昆明建设,构筑林下种植、养殖、采集、生态旅游、产品加工经营五位一体的林下经济发展模式,重点打造引领带动全省的研发、交易、会展、示范中心,推进全市林下经济向集约化、特色化、标准化和产业化发展。
“力争到2020年全市林下经济发展面积达到152.4万亩,实现年综合产值400亿元,建设示范基地100个,林农专业合作社105个,省级林下经济龙头企业达到95家,参与林下经济开发的农户达到100万人,从事林下经济的农户年人均增收达到600元。”这是《意见》明确的发展目标。
《意见》还提出了建立示范基地,培育经济实体、完善市场体系,打造总部经济、推进庄园经济,规范设施用地等7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其中提到,支持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农超对接等现代流通方式向林下经济产品延伸,促进贸易便利化。到2020年,重点建设示范基地100个,省级林下经济龙头企业达到95家,建成10个林下经济精品示范庄园,以庄园经济示范带动全市乃至全省林下经济发展。积极打造带动全省、辐射东南亚的林下经济总部经济。
同时,昆明市政府将加大融资支持力度,自2016年起至2020年,每年将从林业产业化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左右资金用于扶持林下经济发展,主要用于建设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支持科技研发推广、开展培训工作和龙头企业贷款贴息。同时,将规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大力开展林权及经营权抵押贷款,推进森林、林下作物保险,拓宽融资渠道,支持林下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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