阵阵晚风吹动着松涛,国有阳宗海林场40亩林地下,三七、重楼花竞相开放……从密林深处“淘金”,不仅保护好自家林地,还利用林下空间,试种名贵中药材,走上致富靠山的道路,这是宜良搞活林下经济的初探。刚刚拿到《林下经济经营权证》的林农杨发贵一家便是第一波“淘金者”,通过权证确权,宜良的林下经济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越来越多的林农开始创业,努力淘得金银满钵。
林下经济经营权“获释”
就在前不久,宜良正式启动林下经济经营权和林木权核发。林下经济经营权的确权在昆明乃至全省都是一步大胆的尝试,这意味着林下经济的经营权得到官方的许可,既有了管理,又保障林农开展相关经济活动的权益。“林农对于整片山林是束手无策的,不知道能做些什么,该做些什么,靠山不能吃山,更无所谓发展。”这样的困扰一直欲罢不能。
林权改革怎么改?怎样才能实实在在地将林农利益合法化?一系列关于林业经济、林权的矛盾随着生态建设和森林保护的发展不断凸显。
宜良有林地和集体公益林地共79.21万亩,其中国有林地23.67万亩、集体公益林地55.54万亩,两类林地占全县林地面积156.1万亩的50.74%。大面积的国有林地、集体公益林地受政策制约不能流转,如不放活国有林地、集体公益林地经营权,要做大做强林产业是不可能的。“非林地上的林木不能进行确权发证,不能作为融资抵押物,金融机构不能对非林地上的经营者进行抵押贷款。这些政策制约,严重阻碍着宜良林产业的发展。”宜良县副县长浦泰在接受记者专访时坦言,要做大做强林业产业,就必须对关键的环节、节点进行突破,实施体制创新、政策创新,进一步深化林业投融资体制改革,拓宽林业融资渠道,探索金融支持林业发展的新思路、新模式,解决林产业生产经营主体无抵押物、贷款难、融资难的问题,为林产业发展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
作为“中国花卉苗木之城”、“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昆明市林木权登记发证试点县”,宜良对林下经济经营权的确权问题一早就提上了日程。去年年末、今年年初,省市县三级林业部门更是聚焦宜良林业,力促林下经济经营权“获释”。
“颁发林下经济经营权证意味着林下经济经营权得到确认、合法化,实现了通过林下经济经营权、林木权抵押贷款的平台构建,真正为林农松绑,助林农发展。”宜良县委书记傅希说,通过林木、林下经济经营权的确权发证和抵押登记,林木与林地“两权分离”、非林地上种植林木权属问题及国有、集体林权证的林地经营权的发证问题将得到妥善解决。林木资源变为可动产,资源变为资本,林业生产经营主体抵押融资瓶颈被打破,将极大地调动社会资本注入林业产业的积极性,真正实现“青山变金山、活树变活钱”的目标。
密林“淘金”打开致富门
绕着宜良“68道拐”公路循山而上,一直走到小白龙林场,树林茂密,翠峰叠嶂。阳光下层层的绿肆意涤荡,满山满坡。
“树不能砍、不能卖,守着一大片林子什么也做不了。”林农杨发贵告诉记者,能够在林地下面种点东西卖点钱是极好的。在得知发展林下经济得到政府的许可、保护和大力支持之后,杨发贵一家开始盘算着自家40亩山林的前途:“种菜是不行的,气温太低,效益也不好,中药材比较好,但需要两到三年的时间才有收成。”如今,杨发贵家40亩松林已经完全开发出来,密林下的土地被分割成10几个长方形地块,黝黑的松土上栽种着重楼和三七,每个地块上方都拉着遮阳网。一株株重楼和三七正开着花。“这里以前都是荒草丛生,不仅没有得到利用,清明节前后,上山祭坟的人多,火患也让我们担心得很。”国有阳宗海林场工作人员郭平生一边除着杂草一边告诉记者,现在整片林子都种上药材,一家人就住在山上看守,顺便也把森林火灾管住。
隔壁邻居看到杨发贵家发展林下中药材种植,心里也发痒,加入这一行业。3家人互助协作,将一坡山林打造成了名副其实的林下中草药种植基地。“3年时间,中草药就可以出售,虽然投资时间长,见效慢一些,但回报还是好的。”杨发贵满怀希望地说。通过林下经济权证的确认,宜良的林农纷纷看到了致富增收的希望,根据不同林地开展不同的种植,从靠山吃山到密林淘金,林农们的致富门越开越大。
“权证”助农融资贷款
获得《宜良县林下经济经营权证》的林农,在发展林下经济的同时,获得了一项权益,即可以利用“权证”向当地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获取贷款,用于发展林下经济,也可以通过更多的渠道进行融资。这是“权证”带来的福利,之前林农发展林下经济只能靠自己的实力,贷款艰难,融资更是无门。有了经营权证,就增加了资金来源,扩大规模和发展特种产业变得轻松,林农的发展实现了彻底“松绑”。
“林业生产经营主体可凭借林下经济经营权证、林木权证向金融部门抵押贷款,解决扩大生产规模、提升产品质量急需资金的难题,解决长期以来林业产业发展的投融资困境。”浦泰认为,开展林下经济经营权发证和抵押贷款工作,既是全面深化林业改革,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创新举措,也是树立林业发展新定位、推进兴林强县战略的重要里程碑。在林下经济发展方面,未来3年,宜良重点要培育好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产品采集加工及森林旅游四类林下经济生产经营模式,大力培育林下经济经营主体,打造更多的龙头企业和林农专业合作组织。到2017年,力争林下经济经营面积达到20.24万亩、林下经济产值达到5.9亿元以上。
解读《宜良县林下经济经营权证》,宜良县县长何健升说,这实质是解决发展林下经济的六个问题,一是突破公益林、商品林两类林区划经营的束缚,公益林允许发展林下经济,公益林的林下经济经营权可以流转、可作为抵押物;二是突破集体林、国有林经营利用的束缚,允许国有森林经营单位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并允许国有林下经济经营权流转、作为融资抵押物;三是鼓励林下经济经营权向林农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家庭林场等组织流转,壮大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的林下经济产业,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实现林下经济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四是林下经济是农、林、牧、旅游业交织的复合型经营活动,内容丰富,模式多样,参与人员众多,无彼好此坏之分,只要能协调发挥当地森林资源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就应该大力推广发展的林下经济;五是支持发展林下经济各类经营主体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林下经济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建设水平;六是林下经济的发展要解决好保护与开发的问题,要把发展林下经济与毁林开荒区别开来。
《宜良县林下经济经营权证》,虽然是一纸证书,却在整个林业经济发展中起到强力的支撑,也成为破解林下经济发展困境的一道“秘笈”,“温饱靠田、致富靠山”之路逐渐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