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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世丹:发掘隐藏的城市公共“灰空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5-29  

  “灰空间”概念是由日本建筑师黑川纪章首先提出,灰空间表示处于建筑内部区与外部环境之间的过渡部位,它起着联系内外空间的作用。随着现代城市的发展,灰空间的概念从建筑设计领域衍生到城市规划领域,它促使市民的私人隐蔽空间,或者是开发商主导的私有空间的某一部分公共化,这种理念的提出和践行,成为了解决当下城市邻里关系疏离、步行体验弱化、公共空间不足等问题的一剂良药。

  采访嘉宾

  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程世丹


  将一部分私有空间公共化

  求知:“灰空间”的概念最早局限于建筑设计,在城市规划领域这个更大的视域中,“灰空间”的定义应该怎样理解?

  程世丹:“灰空间”最早指的就是建筑和外部环境之间有个过渡的空间,对于这个部分的研究古来就有,早就形成了一套学术体系,只是黑川纪章给它起了个名字叫“灰空间”而已。如果把目光放在城市规划这个宏观的范畴,灰空间就有了更广阔的意义。

  在城市规划中,狭义的灰空间是指骑楼,廊桥等边界性质不明的领域,广义的灰空间可以定义为介于私密空间与公共空间之间的领域,从城市管理的角度说,它是促使市民的私人隐蔽空间,或者是让开发商主导的私用空间的某一部分公共化的一个理念。

  黑川定义的核心意思就是“内与外有一个边界,而且这个边界并不是生硬的”,在这个边界领域可以找到许多不可取代的生活要素。因此我们理解的城市规划层面的灰空间是一个模糊的边界,我认为在现代城市中比较有意义的理解是“私人领地里面的公共空间”,就是这样一种空间性质,它具有公共空间的属性,但它也属于私人领域,比如定时开放的某些社区场所,广场甚至办公楼,一部分时间它是作为私人私用,某一个时间段它是公共享用的。

  求知:在现代城市中,可以称作灰空间的部分是哪些?

  程世丹:灰空间在城市规划上的应用在国外早已有之,法语中有“flaneur”一词,现在是指边逛边看的活动,这个词其实来源于巴黎的购物拱廊,它被认为是这种活动的典型场所,也让这种活动因此得名。实际上这种拱廊就是最早的私有的公共空间形式,也是最早的城市规划的“灰空间”。

  现在我们在香港也可以看到很多企业的办公楼的二楼是相互连通的,做成了长度可观的拱廊,既可以举办展览沙龙,又可以做成商业街,就是巴黎拱廊模式的雏形;除此之外,美国很多社区的绿地并非私用,而是对外开放的;我国珠三角地区也有很多灰空间存在,比如一些企业的大楼的底层做成打通的设计,在特定时间向社会开放,可以用于举办一些容纳多人的公共活动,还有一些单位用花园代替围墙,一些单位让人行步道从地块中穿堂而过等等。总体来说,这些设计都能促使人们在固有的工作生活基础上进行有意义的公共活动。

  促进有意义的公共生活

  求知:“灰空间”的理念对现代城市生活的作用是什么?

  程世丹:城市是由城市中各种不同功能的建筑物和城市公共空间组成,在传统的以步行为交通方式的城市中,这两者相互依存,联系的纽带就是人的活动,人们在城市中的活动总是穿梭于各种功能类型的建筑空间和城市公共空间,因而两者的关系只有在一种耦合的状态下,才能产生最大的效应,灰空间就是让这两者之间产生耦合的黏着剂。

  中国当代城市面临几大现实问题,首先中国的人口多,因此城市的人口密度都较大;其次我们近些年来的城市设计理念都是以行车为中心,车走的道路越来越宽,步行道越来越少,步行生活受到抑制;在这两点的基础之上,用于公共生活的、促使人们交流的空间和领域出现匮乏。

  当下,大规模的规划传统公共空间已经越来越难,目前城市地价寸土寸金,在总体规划中对开放空间需求的假设只能是倡议性的,实际操作中都是开发商在动手,而开发商为了考虑商业利益,往往让空间的私有化更加严重,如何平衡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就需要政府在做顶层设计时有现代灰空间的意识。

  灰空间可以促进有意义的公共生活,尤其是步行生活,在出发地到目的地之间,沿途如果有一些灰空间,人们会更乐于去步行。武汉在这方面已有一些探索,万达的汉街项目虽然仍然有不足,但它对步行空间的发掘和步行生活的尊重是一个很好的案例,武汉天地项目也是灰空间的典型应用,开发商用自己的地块设计了一大片开放区域,也带动了一个片区的公共生活。

  求知:“灰空间”具体怎样带动公共生活?

  程世丹:公共生活的一个动力是来源于放松的愿望、社会交往、娱乐、休闲和简单地拥有一段美好时光的渴望。实际上,现代人的个人公共生活的方式是由消费文化和新的“体验经济”所提供的机会共同塑造的,这种公共生活的场景一定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公共空间,而是有满足特殊需要的特定场所。美国社会学家雷·奥登伯格发明了一个定义叫“第三场所”,它与第一场所“家”以及第二场所办公室和学校相对,比如英国的酒吧、巴黎的路边咖啡店和德国的啤酒花园等。

  第三场所就是典型的城市的“灰空间”部分,它不一定是特别或者吸引人的环境,却是人们滋生社会关系的场所,提供了体验和构建居民社会联系的各种机会,这些机会是在别处无法获得的。第三场所所构成的能够培育和促进广泛和创造性的社会交往,在居民之间形成密切的社会关系网络,培育丰厚的社会资本,进而形成良好的社会规范。

  “灰空间”也是管理理念

  求知:我国目前的小区里也设计有一些绿地和配套商业设施,可以说也是一种私用空间的公共化,为什么没有起到“灰空间”应有的功能?

  程世丹:首先我国目前的社区绿地和公共设施的开放度不足,很多社区的小公园只有社区居民才能进入,外人进去还要刷卡,这就导致了这些设施的互动效应不足。我国现行的《城市居住区域设计规范》中有提到居住小区必须设置相应的公共绿地,开发商为了卖楼也会设计各种配套商业设施,然而其中没有涉及小区中心公共绿地与公共服务设施的互动效应,也没有涉及社区组织以及与市民的参与性公共生活的相适应性。

  比如目前我们的一些小区的商业设施布局很周全,但缺点是把社区商业当做一种市场牟利设施,忽视了社区商业设施作为社交促媒的作用。实际上,以非利润为导向的社区商业和文化设施才是人们日常活动的“据点”,与家和工作地点不同,灰空间里所发生的是纯粹的社会性活动,这正是我们现代社区生活所缺失的部分。

  总而言之,我们必须明白,城市空间总体上必须具备促进社会“融合”和提升公共生活“多元化”的能力,我们不能拒绝消费主义,但也不能沉溺于消费主义。因此灰空间的建构应该是政府考虑的一个问题,不能完全交给市场,交给商家,因此“灰空间”不仅是一个设计理念,也是一个管理领域。

  求知:为什么说“灰空间”是一个管理理念?


  程世丹:比如我前面说到香港在把不同单位之间的二楼连通做成廊子,用来办展览或者商用,如果没有一个更高层次的城市管理部门来从中协调,就是很难做到的。我们不能觉得私人领域的公共化就是“私人”的事情,不同单位公共化的时机和地块需要通过整合协调,才能实现灰空间应该承载的城市功能,这是需要政府做顶层设计的。

  政府还可以设计一些刺激奖励手段来调控地块的开发,比如容积率奖励机制,这在西方国家已经是发展得较为成熟的一种规划控制手段,比如一个地块的容积率规定是4%,但是如果你在地块内做了一个公共交往空间,那么你的容积率就可以上升到4.5%,所以开发商为了获得更多的容积率,就会诞生出更多的灰空间,纽约很多地块的公共空间面积达到了一半以上甚至四分之三,都是这个政策刺激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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