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频频发生城市内涝、水环境污染、水生态退化、水资源匮乏等城市病,且愈演愈烈。海绵城市建设正是其“对症良方”,是解决城市民生问题的当务之急。
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已经在海绵城市建设方面进行了多年的实践,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解决日益严重的水资源短缺问题和提升伦敦等大城市的市政排水能力,英国伦敦政府积极鼓励在居民家中、社区和商业建筑设立雨水收集利用系统;法国巴黎和里昂在其发达的城市水循环系统基础上增添蓄水、净水处理中心,进一步提高整个城市对雨水的收集与再利用;韩国首尔市政府制定了《建设健康的水循环城市综合发展规划》,从提高地表的渗透性入手,提升土地自身的蓄水能力;日本东京在建设工程规模浩大的地下隧道工程的同时,普遍建设雨水调蓄池,在解决城市排水能力不足的同时,提高雨水资源利用的能力;德国通过规模化推进屋面雨水集蓄系统、雨水截污与渗透系统、生态小区雨水利用系统等三大工程,在减轻城市排水管道负担的同时,有效改善了城市水环境。
国外海绵城市建设的主要经验有以下几点:一是近自然、循环化,通过模仿自然水循环的整个过程,减少对自然水文状态的影响;二是重源头、分散化,通过分散式拦截下渗储层等手段,从源头控制因开发产生的地表径流,实现保持场地开发前水文循环;三是重基础、综合化,强调在现有污水设施建设完善、点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的基础上,借助海绵城市建设控制面源污染,重视灰色基础设施与绿色基础设施的有效结合;四是重约束、制度化,制定各类法律法规引导水资源保护与雨水综合运用,建立管理、协调机制,强调多学科、不同部门之间的配合;五是重引导、社会化,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调控引导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海绵城市建设。
虽然江苏省在海绵城市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与国内先进省市相比,差距仍然比较明显,主要存在传统观念根深蒂固、规划设计缺乏统筹、规划庞杂缺少抓手、建设运营机制不成熟等障碍。要推进江苏“海绵城市”建设,必须抓好三方面工作:
转变建设理念,细化执行细则。省直有关部门和各个城市应积极转变传统思维,深刻认识到海绵城市理念的先进性和推广的必然性,切实把海绵城市建设提上工作日程,全面规划、全面建设、全面启动。一是尽快建立一整套新的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涉及城市开发运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园林绿化与生态建设等方面的制度、机制和规范标准;二是把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要求和指标纳入全省生态文明建设体系中去,纳入各类先进城市和荣誉称号的创建评价指标体系中去,纳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工作实绩考核中去,纳入各种城市建设项目的要求中去;三是继续开展省级海绵城市试点工作,扩大试点工作的批次和层次,并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系统总结各级试点城市在组织方式、部门协调、实施管理、技术方法、资金保障、政策文件方面的经验,在全省推广学习借鉴。
强化规划引领,落实管控手段。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应充分发挥城市规划的引领约束作用,综合考虑自然地理条件、水资源状况、排水设施现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按照“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统筹建设”等四大原则,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和要求系统地融入到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同时,积极推进省辖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因地制宜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具体指标,通过城市规划管理手段有效落实。
抓好重点工程,分类有序实施。应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要求,坚持“统筹规划、集约节约、经济适用、新老结合、分类推进、有序实施”的原则,针对新老城区导向上的不同,系统设计若干自然的、人工的工程项目,把目标要求工程化、具体化。以“建设美丽新江苏”为目标,重点抓好海绵型建筑与小区、海绵型道路与广场建设、排水与调蓄设施建设、海绵型公园和绿地、水系保护与生态修复等五大重点工程建设,做到功能性、经济性、实用性有机统一,防止盲目推进、避免形象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