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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发达国家如何建设“海绵城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7-25  

  随着连日来的暴雨侵袭,许多城市陆续开启了“看海”模式,不少市民呼吁需积极改造、完善城市排水系统。与此同时,为根治城市积水和内涝问题,替代传统“快排模式”的“海绵城市”建设也被寄予厚望。

  据了解,“海绵城市”的概念提出以后,我国相应试点城市建设投资方案也陆续出台,国家财政还通过专项资金助力投资,政策从中央到地方不断落地和细化。目前,我国已有两批共30个城市作为试点,“海绵城市”项目已覆盖多数省份,其推广也在飞速进行中。

  顾名思义,“海绵城市”就是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简单来说,建设“海绵城市”不仅可以增强城市或土地的雨涝调蓄能力,同时还将最大限度地促进自然水文循环,提升用水效率。

  从全球来看,德国、日本和英国是较早开展雨水资源利用和管理的国家,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取得了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

  德国:技术支撑与法规保障并举

  德国的海绵城市建设位居世界前列,不仅有成熟的建设技术,同时还有相对完善的法规和政策体系进行保障。据了解,在技术层面,1989年《雨水利用设施标准》是“第一代”雨水利用技术成熟的标志,1992年出现了“第二代”雨水利用技术,21世纪初形成了“第三代”雨水利用技术及相关的标准。

  德国目前主要的城市雨水利用方式有3种:一是屋面雨水集蓄系统。收集的雨水经简单处理后,达到杂用水水质标准,主要用于家庭、公共场所和企业的非饮用水,如街区公寓的厕所冲洗和庭院浇洒。二是雨水截污与渗透系统。道路雨洪通过下水道排入沿途大型蓄水池或通过渗透补充地下水。德国城市街道雨洪管道口均设有截污挂篮,以拦截雨洪径流携带的污染物。城市地面使用可渗透地砖,以减小径流。三是生态小区雨水利用系统。小区沿着排水道修建可渗透浅沟,表面植有草皮,供雨水径流时下渗。超过渗透能力的雨水则进入雨洪池或人工湿地,作为水景或继续下渗。

  在法规政策层面,德国联邦水法政策导向是优化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对自然环境的保护和水的可持续利用提出明晰的要求。1995年德国颁布了《室外排水沟和排水管道标准》,提出通过雨水收集系统尽可能地减少公共地区建筑物底层发生洪水的危险性。1996年,在联邦水法的补充条款中增加了“水的可持续利用”理念,强调“为了保证水的利用效率,要避免排水量增加”,实现“排水量零增长”。此外,德国对水资源实施统一的管理制度,即由水务局统一管理与水务有关的全部事项,并以市场模式运作,接受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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