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贵州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贵州省将实施城镇建设总量控制管理。这就意味着,未来贵州城镇发展从“扩张”转变为更加“精致”。
近日,记者从贵州省人民政府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城镇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管理实施方案》,并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国土空间开发强度控制在4.2%以内
《方案》要求各地强化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管控力度,实施城镇建设用地总量控制,防止建设用地低效扩张,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方案》提出,从严控制城镇建设用地总量,推动城镇空间发展从外延扩张转向优化结构。到2020年,国土空间开发强度控制在4.2%以内,城市空间面积占全省国土总面积控制在1.2%以内。提高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率,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降低20%。推动产业全面向园区聚集。促进全省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落实九大任务 控制城镇发展用地总量
(一)合理确定城镇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目标。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合理安排大中小城镇新增建设用地,防止城镇建设用地盲目无序扩张。以布局优化为原则,将建设用地总规模等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市(州)、贵安新区及各县(市、区、特区)。
(二)统筹优化城镇布局。围绕贵州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在城乡规划建设中,城镇布局要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要求,避让基本农田保护区,避开水源保护区、蓄滞洪区、地质灾害高危险地区、矿产采空区等,推动产业全面向园区聚集,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开发边界和开发强度,推进“多规合一”。城市空间面积占全省国土总面积控制在1.2%以内。
(三)调整优化城镇内部结构。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促进城市发展由规模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控制生产用地,保障生活用地,提高生态用地比例。强化产业支撑和公共服务功能配套,促进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服务有机融合。保护并拓展城市绿色空间,促进城镇生态环境改善和海绵城市建设,大力推进绿色城镇化。严格限定开发区内非生产性建设的比例,提升开发区用地效率和效益。
(四)完善与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相适应的准入制度。把建设用地总量控制要求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在项目立项、项目可研审查、环境影响评估、用地预审等制度实施过程中,强化细化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及总量控制要求。
(五)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引导人口向城镇集中,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保障农村转移进城落户人口的用地需求,推进人口城镇化。有步骤地引导易地扶贫搬迁人口向城镇集中。
(六)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以需求引导和供给调节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强化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对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和时序安排的调控。实行新增用地与建设用地存量挂钩,倒逼提高城镇土地利用率。
(七)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强城镇闲散用地整合,鼓励低效用地增容改造和深度开发;积极推行节地型城镇改造,重点加快城中村改造;促进存量、低效用地盘活利用;加大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拓展扶贫地区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使用范围,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布局。
(八)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研究和推广各类建设节地技术和模式,提高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率,促进各项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建设用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积极引导城镇建设向地下发展,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强化节约集约用地激励约束机制,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降低20%。
(九)加强统计监测能力建设。充分运用贵州省“大数据”成果,探索建立城镇建设用地空间动态监管信息平台,及时掌握城镇建设用地空间变化情况,为政府决策、督查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