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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30  

  潜江市园林局隶属潜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内设“一室三科”,下设6个生产管理单位,拥有专技人员19人,高级技术工18人,主要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和保护管理。近两年园林局紧紧围绕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力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工作,2015年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十三五”开局,园林局围绕市委“缩差争先、拼进十强”总目标,立足新起点,适应新常态,践行绿色发展、生态发展理念,履职尽责,巩固发展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城市绿化不断迈上新台阶。

  以绿色发展为基准

  持续扩展城市生态空间

  为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提升城市绿量,扩展城市环境容量和生态空间,不断提升城市形象,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求实效、服务民生"的原则,园林局根据市城市绿化建设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按照《2016年老城区绿化工程建设项目》计划,加强组织领导,组建五个建设专班;实施任务分解,实行项目分工负责制;制定任务时间表,形成倒逼机制。从春节至目前,开展了城市各类绿地的建设,圆满完成既定目标任务。新建了汉宜高速杨市互通景观区,红梅路、盐化二路2处街头景点,王周线、兴盛路、翰林路等14条道路绿化和7条城区主次干道苗木补栽补种,新增绿地面积18万平方米。切实巩固和发展了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提高了市民绿色福祉。

  以保护成果为重点

  强化城市绿化养护管理

  俗话说“三分建,七分管”,为最大化的提升养护管理水平,保护城市园林绿化现有成果,园林局积极学习周边地区先进经验和做法,参照省住建厅《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不断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修订完善了《园林城区道路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将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人员和园林监察人员的考勤考纪、日常工作、监察管理等工作要求进行细化,并对执行完成情况采取日巡查、周检查、月考评的方式进行考核监督,并将养护经费与考核结果直接挂钩,促使工作人员认真履职尽责;二是积极与数字城管并网,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和整治,有效地保证了城市绿化整体美观效果;三是加强技能培训和养护装备配备。定期开展养护管理技能培训和比武大赛,切实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有效提高作业效率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四是设置路段养护管理标识牌,划分管养路段,明确管养职责,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五是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利用网站、宣传册、媒体等形式,普及生态文明知识、法律法规和理念,让生态文明教育进学校、进机关、进家庭、进企业、进社区,增强了全民的生态意识。

  以“两学一做”为抓手

  切实提高行政执行能力

  一是加强作风建设。以“两学一做”为抓手,以履职尽责为核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驰而不息反“四风”,始终以优良的作风带动全局工作发展;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讲纪律、守规矩,全面加强对重大工程招投标程序、大额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防止涉绿职务犯罪;三是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着眼于新形势、新任务,大力加强干部队伍的正规化、制度化建设,开展了思想政治学习,并适时采取案例分析、以案学法,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园林绿化干部职工队伍;四是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潜江市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组建了潜江市森林公安城市绿化警务室,与森林公安联动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清理并规范行政程序,统一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优化服务环境,满意度达100%。五是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完善单位内部管理规章制度5项,严格制度管人、制度管事,避免人情凌驾制度,事务大于制度的不良现象,使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化,为干部职工更好服务城市建设发展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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