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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泉园林分公司事故致人死亡 被罚款25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30  

  7月11日晚间,硕泉园林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成都分公司发生一起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机动三轮车导致的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公司3月20日收到四川省成都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天经)安监管罚[2017]001-2 号)。

  上述事实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四川省成都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对硕泉园林做出罚款人民币25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硕泉园林表示,因有关工作的疏忽,公司未能及时对该项处罚决定书进行披露。公司及相关负责人接受四川省成都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的行政出发决定书,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同时已履行完毕了相关义务。

  资料显示,硕泉园林主营园林工程的施工与设计,公司于2015年1月22日在新三板挂牌上市,证券代码为83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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