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记者从省有关部门获悉,贵州省将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增强城市防涝能力,扩大公共产品有效投资,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新型城镇化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贵州省将坚持生态为本、自然循环,坚持规划引领、统筹推进,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以上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
到2017年底,完成贵安新区海绵城市建设国家试点工作,同步推进各地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到2020年,全省建成100条海绵型示范道路、100个海绵型示范公园绿地、100个海绵型示范小区和100条生态景观示范河道,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到2030年,城市的规划建设管理基本实现低影响开发模式,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按照要求,在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过程中,要科学编制规划、严格实施规划、完善标准规范、统筹推进建设、突出排水防涝、注重生态修复。要通过创新建设运营机制、加大政府投入、加大金融支持等政策措施,确保我省“海绵城市”建设加快推进,达到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增强城市防涝能力,扩大公共产品有效投资,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新型城镇化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