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 » 正文

国土部:严禁突破土地规划设“新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06  

  据国土资源部网站消息,日前,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将保护耕地作为土地管理的首要任务,全面强化规划统筹、用途管制、用地节约和执法监管,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确保耕地实有面积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

  国土部规划司解读称,《通知》提出了新形势下进一步严格耕地保护的新目标、新要求和新举措,这是指导未来一个时期耕地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安徽财经大学合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唐敏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全国耕地调查数据虽有所增加,但实有耕地还是那么多。且现有的耕地面积由于建设用地、污染等原因发生变化甚至减少。在我国人口不断增长的情况下,18亿亩的耕地红线必须严防死守。

  规划司解读时表示,一些地方实际走的是一条重发展轻保护、粗放扩张之路,尤其是新城新区、各类开发园区急功近利、摊大饼式扩展,占用了大量良田好地。

  在此背景下,耕地占补重数量轻质量问题也比较突出。过去10年,建设占用耕地近1/2是水田和菜地,而同期补充的耕地中水田和菜地远未达到这个比例。这种建设发展模式和占补平衡做法必须改变。

  《通知》要求,加大土地规划计划管控力度,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地用地,严禁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设立新城新区和各类开发区(园区)。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制度,禁止随意修改规划。

  国土部还在遵循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上,提出了一系列新举措,如: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确需扩大的,采取串联式、组团式、卫星城式布局,避让优质耕地;对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地区相应减少建设占用耕地计划指标,在建设用地预审和农用地转用审查中从严把关等。

  《通知》还要求,加强土地执法督察,严肃查处乱占滥用耕地行为,严格耕地保护责任追究制度。

  具体做法上,将构建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完善省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充耕地质量等纳入考核内容,实行耕地数量与质量考核并重。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