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消息: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16.630, 0.00, 0.00%) 公告编号:2017-015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9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3月15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七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巧女女士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确定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同意确定2017年3月15日为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07.4500万份,行权价格为16.63元。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杨丽晶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3月15日收到张强先生的书面辞呈报告,张强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的其他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的有关规定,张强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董事会对张强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杨丽晶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及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杨丽晶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杨丽晶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及聘任副总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8)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