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对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具有重要作用。
刚才8个省市区做了很好的经验交流,上周,我实地调研了浙江的“五水共治”工作。浙江省通过建立“河长制”狠抓责任落实,有效治理了城市的黑河、臭河、垃圾河,很有借鉴意义。
国务院“水十条”明确要求,到2017年底,36个重点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到2020年底,地级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这将是各位河长上任后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去年以来,各地积极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截至11月底,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已排查确认黑臭水体2026个,目前已开工整治47.4%;36个重点城市,已排查确认黑臭水体638个,开工整治62.2%。
总体来说,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开局良好。但我们也要看到,水体黑臭,问题在水里,根子在岸上,必须系统治理、综合施策。各地要加大力度,以贯彻落实河长制为契机,做到“五个到位”。
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对身边的黑臭水体,人民群众感受直接、反映强烈,最有发言权。各地要高度重视,真正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扎实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让老百姓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是领导责任要到位。中央明确要求建立四级河长体系,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河长”,形成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黑臭水体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各级领导和“河长”真正负起责任,这项任务才能完成好。
三是治理规划要到位。要“一河一策”做好综合治理规划,把前期工作做扎实。住建部、环保部、水利部、农业部四部门出台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提出了“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活水保质”的技术路线和“排查、规划、治理、验收、保持”的工作要求,希望各地结合海绵城市建设抓好落实。
四是资金保障要到位。治理黑臭水体,是改善城市环境、提升人民福祉的一项重要工作。政府责无旁贷,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同时,要按照市场规律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机制,积极争取社会资本参与和金融支持,拓宽资金筹措渠道。
五是监督整改要到位。要积极引入公众参与,加强对河长的考核。创新奖惩机制,对任务完成得好的,要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要有惩戒措施。明年,将选择部分黑臭水体挂牌督办,强化督导,确保顺利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