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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小镇政策扶持应因地制宜 侧重服务 加强创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04  

  今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纷纷出台文件推进特色小镇发展,特色小镇正在成为各方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有效平台,也逐步成为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重要抓手。与此同时,部分地区特色小镇建设中也出现了重数量、轻质量,注重房地产开发、忽略配套设施建设等问题。

  专家认为,应重视发展特色小镇在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作用,建议在政策扶持上因地制宜、侧重服务、加强创新,完善相关土地和金融政策,确保政策连贯性,推进特色小镇健康持续发展。

  第一,政策扶持宜注重因地制宜、侧重服务。

  特色小镇须以特色为本。由于各地自然特色、产业特色、文化特色千差万别,发展阶段、客观条件不尽相同,因此,扶持特色小镇发展的政策落脚点应在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现阶段,中西部地区发展特色小镇应侧重深挖既有的小城镇资源禀赋优势,东部沿海地区、特别是特大城市周边可以在存量培育的基础上适当开展增量创建。具体而言,江浙等东南沿海地区,城镇化、工业化任务基本完成,发展特色小镇的主要任务是升级产业,而在中西部地区,则需要承担更多的城镇化建设的任务。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杨保军强调,不赞成把精力重点放在凭空造镇。过往的经验显示,凡是扎根当地历史文化资源的,与当地产业经济联系越密切的,虽然发展较慢,但是较为持久,反之则失败的案例较多。

  与此同时,需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转向以“侧重服务”为主。“企业急需的帮助并非宏观政策,而是基层政府接地气的服务。”浙江万科南都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海光认为,在特色小镇的培育过程中,政府应事先引导和规划、事中配套服务、事后评估和政策扶持。

  此外,发展特色小镇应提倡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四方形成合力。

  专家认为,培育特色小镇要构建生态系统,政府、市场、资本,包括房地产企业与创客、投资人等都需参与进来。每个阶段的主导主体可以不一样。推行阶段可以是政府主导,但最终企业才是小镇的主体。政府要做的工作主要是为主体提供系统化的公共服务和稳定的政策环境,这和原来工业园区、产业区是完全不同的模式。

  第二,保持相关政策连贯性。

  “三五年形成特色是不可能的,希望相关政策能够长期保持一致。”有的基层干部认为,“特色小镇考核也不能一刀切,不同业态发展对环境、条件要求差异较大,相对应地,运营模式、建设目标、评价标准等也应有所不同”。

  专家建议,考核时长、考核标准需要与当地特色小镇的发展特点相匹配。规划建设的成败,在于市场的认可与接受,应以此为标准,衡量与检验特色小镇创建的可行性与成长性。需要注意的是,市场效益不能只看静态效益,要看比较后的有说服力的动态效益,也不能只看即期效益,而要用变化发展眼光看长远效益。

  第三,加快推进相关土地和金融政策的创新。

  多位企业负责人反映,目前发展特色小镇建设所面临的政策障碍,主要涉及土地和金融两大方面。蓝城房地产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傅林江指出,“乡镇城市化,硬性要求盖高楼不合理。集约用地没有错,但相关容积率规定不符合特色小镇发展实际。”

  总部基地全球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许为平建议,农村土地流转改革可在特色小镇当中先行先试。

  此外,特色小镇建设的投资周期长、回报慢,需要长时间、大规模的融资支持。平安银行地产金融事业部总裁助理罗俊指出,银行等金融机构介入支持特色小镇建设的方式,应更多从战略角度出发。这就需要带有股权性质的资金,但是当前金融政策并不配套,商业银行法不允许银行直接进行股权投资。

  专家建议,发展特色小镇还应重视农村产权制度的创新。一是“多权同确”,积极推进林权、农村房屋所有权等各类产权的确权登记;二是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度改革;三是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引导农村产权进入交易市场;四是率先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探索农村产权质押、担保等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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