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由国家林业局、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陕西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2016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在陕西省延安市举行,会上,商丘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此次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是商丘市继全国平原绿化先进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后,再次获得的一张“国字号”名片。
据了解,“国家森林城市”是目前我国对一个城市在生态建设方面的最高评价。2013年以来,商丘市按照“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理念,围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实施10项创森系统工程,开展“生态林、产业林、景观林”三林共建,构建城市森林体系。完成新造林30.26万亩,森林抚育、改造14.59万亩。截至目前,全市林地面积399.4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0.57%,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8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66平方米,建成了林城相依、林茂粮丰、城乡绿化一体、具有平原农区特色的森林城市。
会上,商丘市副市长张家明代表商丘领奖,并作了题为《林茂粮丰森林城生态文明新商丘》的大会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