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不合理的城镇化开发、关停部分严重污染的工矿企业、因地制宜发展生态产业……贵州25个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县(市),将通过建立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生态发展与环境保护责任,全力构建长江、珠江“两江”上游生态屏障。
国家发改委去年8月印发《关于建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今年7月,贵州省发改委率先将9个县纳入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9月中旬,贵州又新增16个县市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至此,贵州有25个县(市)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占县域数量的28%。
据了解,这25个县(市)全部为国家级贫困县或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区县,经济实力较弱,但地处长江、珠江上游,生态区位重要,亟须通过绿色发展,构建起“两江”上游的生态屏障。目前,贵州省9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已制定涉及农林牧渔、采矿业、制造业、房地产4大门类15个产业的负面清单,对煤炭开采、黑色金属矿采等11个产业进行限制,并对非金属矿采选、造纸及纸制品等7类产业进行禁止。其余16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将于明年6月左右制定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