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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服务绿色崛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0-11  

  “踏遍青山人未老,风景这边独好。”江西这片热土以其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在全国生态格局中占据着重要位置并首批全境列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被誉为全国最绿的省份之一。

  江西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重要指示和江西省委推进绿色崛起的决策部署,积极构建“生态+检察”工作模式,加强对生态环境的精准保护,促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成为装点山水江西的明媚法治“风景”。

  摸清家底精准定位“生态+检察”支点

  “六山一水二分田,一分道路和庄园”,江西森林覆盖率列全国第二位,湖泊拥有率列全国第三位,在这16.69万平方公里的土地面积上,各地自然资源分布、生态环境质量如何,存在哪些生态环境治理弱项?2015年8月,江西省检察院党组部署开展“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结合当地情况和工作实际,摸清生态家底,科学谋篇布局,勾勒出生态检察的精准行动“地图”。

  省检察院起笔有力——制定下发实施方案,明确开展专项监督工作重点、主要措施和实施步骤等绿色“指标”。成立由省检察院检察长刘铁流任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多次调度、及时掌握各地进展情况。在省林业厅设立派驻检察室,对破坏生态环境重大刑事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今年3月,省检察院派出4个工作组分赴省内7个设区市督导调研,派出两个工作组分赴河北、福建两省检察机关取经,省检察院党组逐一听取调研情况汇报,研究推进措施。4月,召开加强生态检察工作会议,对全省检察机关进行再动员、再部署。5月,刘铁流检察长深入广昌工业园区10家企业,宣讲法律政策,对工业园区绿色产业布局等工作开展调研。联合江西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批捕新余仙女湖镉污染事件犯罪嫌疑人等11起典型案例,以及深入推进生态检察工作的12条指导意见,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市、县两级检察院跟进迅速——11个设区市检察院和南昌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全部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生态检察组织机构体系和常态化工作模式实现全覆盖。主动上门,专门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和当地农业、矿管等部门座谈,搭建案件通报、情况反馈等信息“对流”平台。向国土、水利等部门派驻30余个检察室,延伸了工作触角。

  一声声高歌行进的“号子”,因各方力量的联动参与变得更加嘹亮:江西省检察院联合省政府法制办制定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联合省环保厅等部门制定加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形成保护合力。省生态文明办和省环保厅负责人应邀作辅导报告,为全省检察机关分析发展形势,增加专业知识“供给”。

  充分履职精准构建多维立体法治“屏障”

  远山含笑,青翠欲滴。在“中国长寿之乡”“中国南方红豆杉之乡”的国家级生态县铜鼓,沿着山路,边走边访,在和山里老俵聊天中宣传生态检察职能、收集案件线索,是铜鼓县检察院干警下乡的常见场景。一路走走停停,换来的是全县三乡六镇四林场百姓对生态检察职能的了解和对检察干警的熟稔、信赖。

  “老俵砍香榧树时没站好位置,结果被树砸死。”走访棋坪镇时听到的“香榧树”一词,引起该院干警注意。“香榧树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且树龄较长,约5个立方米,光凭两三个人不能运走,背后可能涉嫌团伙犯罪。”该院侦监科科长胡德凤介绍,经立案监督和依法追捕,目前法院对7名犯罪分子全部作出有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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