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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打造“海绵城市”缓解内涝之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7-22  

  近日来,长江中下游地区及江淮、西南东部等地出现入汛以来最强降雨,部分城市内涝严重。城市安全的话题再次引起广泛关注。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此指出,当前不少城市出现内涝,这既有降雨集中的因素,也反映出城市建设历史欠账较多。

  广东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海绵城市主要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广东省《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将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将70%以上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关于具体实施,广东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海绵城市的建设途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城市原有生态系统的保护,最大限度地保护原有的河流、湖泊、湿地、坑塘、沟渠等水生态敏感区;二是生态恢复和修复。对已受到破坏的水体和其他自然环境,运用生态的手段进行恢复和修复;三是低影响开发建设。

  具体来说,要加强对城市坑塘、河湖、湿地等自然水体形态的保护和恢复,禁止填湖造地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建设行为,并逐步恢复已破坏水系的原有状态。

  针对如何克服城市道路的硬底化问题,徐波以一条市政道路为例介绍,人行步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可分别铺设透水砖、透水沥青、透水混凝土;车道分隔带设置下凹绿地、雨水花园、植被浅沟等。一方面滋养土地,另一方面减少地表径流。

  以佛山为例,佛山新城的市政人行道和公共区域非机动车道采用了透水铺装设计,主要通过面层吸水、基层下渗、底基层排水、地下储水四个步骤实现道路透水、储水功能,大大降低了地面径流,不仅避免了雨水倒灌,还增加了道路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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