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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中资源环境指标增至十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3-17  

  “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首次将PM2.5(细颗粒物)写入指标,资源环境指标由8项增加到10项,而且全部都是约束性指标。纲要草案提出,今后五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能耗、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下降23%、15%、18%,森林覆盖率达到23.04%,还提出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超过80%、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超过70%等目标。

  “新老指标共同组成了考核指标体系,这些约束性指标使对环境质量的指标考核更加全面、更加完善。同时,新老指标和老百姓息息相关,体现了科学性。”全国政协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兼秘书长、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坦言,完成指标考核要付出辛勤劳动和努力。

  对于备受关注的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超过80%的目标,吴晓青表示,这个80%的指标是有关部门经过逐个城市的调研和论证作出的。如何完成这一目标?吴晓青给出了4个方面的建议:明确责任,严格考核问责,严格执法,全社会公开监督。

  虽然完成这些指标要经过艰苦努力,但一系列保障制度、措施其实已经为其实现打下了坚实基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认为,所有指标数据经过精心测算,确定的目标既积极,又考虑了可行性。一方面,充分考虑了目前资源环境压力提出的要求,另一方面,也考虑到了完成目标的可能性。

  “我们看到纲要草案中,政府与市场的作用都有了制度性的安排。”李佐军说,全面推进纲要草案落实,二者的作用都要充分发挥,在强调市场作用的同时,政府的力量决不能松懈。政策引导、各地各部门规划、工程计划,都需要政府给予环保大力的支持。

  湖南省环保厅副厅长潘碧灵委员表示,党中央、国务院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态度非常坚决,政府工作报告中“强力推进”“重拳治理”“严格执行”“严厉打击”“严肃追究”等词语令他印象很深。在具体的目标措施上,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明确目标,这让基层环保工作者很有信心。

  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时,一个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必将呈现在人们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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