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公布2015年国家园林城市名单,河北沧州市等46个城市被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河北高邑县等78个县城为“国家园林县城”、山西巴公镇等11个镇为“国家园林城镇”,徐州、苏州、昆山、寿光、珠海、南宁、宝鸡等7个城市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其中,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首次命名。
从1992年开始,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开展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全国约有半数城市(310个)、1/10的县城(212个)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
与创建之初相比,全国城市园林绿地总量大幅度增长,城市绿地总量增加了4.7倍,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提升了6.3倍,城市公园面积增长了8倍。全国大多数城市都已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60%以上的城市建立了绿线管制和公示制度,大树移植、大草坪、大广场建设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侵占公园绿地建设经营的私人会所等违规项目得到全面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