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获得“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称号,我们欢欣鼓舞,荣誉得之不易,要保持并提升也非易事。可以说,获得荣誉是取得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的阶段性胜利,是工作的新起点,要走的路还很长,任务还很艰巨。
成为森林城市,就要一直以森林城市的标准来要求。这不只是为保住森林城市的荣誉,更是对城市品质的一种自我要求。当前,生态环境问题已经对城市生活构成很大威胁,雾霾、沙尘暴、酸雨等灾害频繁“袭击”生活在城市的人们,破坏着健康的生活环境。面对严峻形势,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宏伟蓝图和“五位一体”战略新布局,将生态文明建设摆上重要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他在云南考察时提出了“把云南建成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要求。创建森林城市,正是对这些战略部署和指示要求的有效贯彻落实,也是对普洱优质生态环境的保护提升,更是为各族人民群众创造更加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坚持森林城市的标准和品质,就是要更加爱惜既有的生态环境,不在各种荣誉面前停滞懈怠,而是以荣誉和肯定为动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以森林城市为起点,奔向更高的目标。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实践中,普洱以打造“天赐普洱·世界茶源”城市品牌、争创联合国人居环境奖为目标,高品质、高品位、高品格定位城市发展。城市是人类文明的结晶,森林城市是高品质城市的重要标志,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人人共享生态福利,这是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殷切企盼。取得了国家森林城市的金字招牌,是为了更高目标打基础、添动力,让普洱的城市品牌更加响亮,让更多的人享受到普洱的生态福利。同时,这也为普洱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提供了支撑,不只是要保护环境,还要利用生态优势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为广大人民群众带来更多福祉。除了森林城市,普洱还有诸如“中国十佳绿色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等众多品牌,必须将这些荣誉转化为生产力,成为产业发展的推动力和经济发展的带动力,在打响普洱城市品牌的同时,使产业发展、经济发展都取得可喜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