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在园林行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设计水平和工程质量,鼓励创作优秀作品、推动行业进步,特组织开展2015年度园冶杯专业奖竞赛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奖项设置
1. “园冶杯”专业奖分为项目奖(城市设计奖、精品园林奖、住宅景观奖)以及机构奖、人物奖和最佳人气奖;
2. 城市设计、精品园林、住宅景观等项目奖分为三级,分别为大奖、金奖、优秀奖;精品园林和住宅景观奖分为工程奖、设计奖;
3. 申报项目获得工程奖金奖及以上的项目将同时获得亚洲园林协会造园质量奖,获得设计奖金奖及以上的项目将推荐为亚洲园林协会优秀设计奖;获得金奖以上的住宅景观奖项目以及亚洲宜居住区奖的项目将推荐为国际住宅景观奖;
4. 申报项目中,获工程、设计奖金奖及以上项目的机构将推荐为年度优秀设计机构或优秀施工承包商;
5. 申报项目中获工程、设计奖金奖及以上项目的项目经理、主设计师将同时获得年度优秀园林项目经理和年度优秀设计师奖;
6. 根据网络投票结果,评选出最佳人气项目奖。
二、参评范围
1. 国内外设计机构及施工单位均可自愿申报;
2. 亚洲园林协会会员、中国花卉园艺与园林绿化行业协会会员、中国风景园林网和世界园林杂志的会员单位可自愿申报,免报名费;
3. 申报住宅景观奖的项目为:居住区、别墅区、酒店公寓、休闲度假区、商业综合体等住宅景观工程项目;
4. 申报精品园林奖的项目为:各类公园绿地、休憩广场、道路绿化、屋顶花园、郊野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主题乐园、博览园林、休憩娱乐场地设计和生态修复景观设计、景点设计,及其它各类景观设计项目;
5. 申报城市设计奖的项目为:商务区、城市中心、商业街、住区、海绵城市、新(旧)城设计、校园设计、展馆设计、村镇设计、旅游度假等城市设计项目;
6. 申报设计奖的项目应为申报单位承接或为主承接的国内外工程设计项目,已经建成并通过了竣工验收;
7. 申报工程奖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施工技术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工程已验收合格,并经过一年管护期或保修期。
三、申报要求
1. 参评单位向地方园林行业协会(学会)或行业主管部门申报,地方协会或政府主管部门没有开通受理的,可以直接向组委会秘书处申报;
2. 组委会委托地方园林行业协会(学会)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的审查工作。各地协会(学会)或政府主管部门将申报审查结果汇总报组委会秘书处;
3. 亚洲园林协会会员单位申报的可以直接向各分会(工作委员会、办事处)申报,审查由组委会会同各分会(工作委员会、办事处)进行;
4. 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或地区由所在地的协会(学会)由组委会秘书处会同所在国的协会(学会)进行审查。所在地区已经设立亚洲园林协会办事机构的可以受理申报审查工作。
四、其他事宜
1. 参评单位请填写《申报表》并于2015年10月20日前上报申报材料,并在中国风景园林网注册上传资料;
2. 申报表的电子版可以到中国风景园林网(www.chla.com.cn)下载。有关评奖的具体细节、变更通知和评选结果,请及时参阅中国风景园林网;
3. 地方园林行业协会(学会)或行业主管部门接受受理申报和评审的,请填写申报评审工作登记表,于2015年9月25日前,报送组委会秘书处;
4. 地方园林行业协会(学会)或行业主管部门接受受理申报和评审的,请推荐1-2名评委会委员、5-8名专家评审组成员。专家评审组成员负责本地区的审理审查工作。
五、联系方式
中国风景园林网:yyb@chla.com.cn,电话:010-88366270,88365360,传真:010-88360497
亚洲园林协会地产园林分会:residential@laasia.org
世界园林杂志:worldscape@chla.com.cn
附件:
1. 专业奖评选实施细则
2. 专业奖(项目)申报表
3. 专业奖(机构)申报表
4. 专业奖(人物)申报表
5. 报名评审组织工作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