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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住建厅:城市规划建设不得侵占规划“五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9-21  

  城市规划建设中,红绿蓝紫黄“五线”不得随意侵占。昨天,记者从江西省住建厅获悉,江西决定9至12月在全省开展城市总体规划“五线”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五线”,是指:“红线”——城市主、次干道的路幅边界线;“绿线”——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蓝线”——城市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紫线”——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黄线”——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

  据悉,江西省住建厅日前下发通知指出,城市总体规划“五线”实施情况已列为今年全省城乡规划督察的重点工作,要求各地建立城市“五线”实施监管的长效机制。江西省派城乡规划督察员要全程参与整个检查工作,并重点对设市城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进行督察。责成各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认真对照相关规定,对城市“五线”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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