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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州成为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9-11  

  9月1日,自治区水利厅率专家组到宜州市就创建广西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进行调研评审,审查会上,专家组一致通过了宜州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成为广西三个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城市之一。

  近年来,宜州高度重视水生态建设,大力实施了“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路更畅、城更靓”等五大行动计划,多次创建并获得了南珠杯文明城市奖。最近几年,宜州还荣获“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最具民俗文化特色旅游目的地”“中国最美文化生态旅游名市”“全国十佳生态休闲旅游城市”等称号。

  通过采取综合整治、源头控污、综合开发等多种措施,宜州先后实施刘三姐故里景区提升,水环境治理、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配套建设等一大批水生态环境工程建设,改变了中心城区主要河道及其周边环境面貌,提升了城市品位。坚持统筹境内的龙江河生态保护,把防洪工程措施与调水改善水环境、城市景观相结合,为全市人民营造了一个安全、美观、舒适的水环境。同时,把古龙河-会仙山景区列为禁止开发区域。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实现污染物“零排放”,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统筹水资源优化配置,突出城市水系贯通,城区河道水质显著提升。

  评审会上,专家组认为,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是生态工程、民生工程、城市工程和发展工程,要将水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抓手,牢固树立发展的理念,处理好生态建设与转型发展、改善民生的关系,打造和谐优美的城市人居环境。宜州水资源丰富,是广西三个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城市之一,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具有很好的示范效应。编制《宜州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作为试点建设的顶层设计,十分必要。

  会议要求,宜州市政府要以实实在在的工程作为支撑,加快推进一批既定项目,要在水资源管理、水生态保护、水污染防治等领域,强化机制创新;严格依法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守住生态文明的红线;坚持生态惠民,做大“生态福利”,不断增强全市人民对城市的自豪感、幸福感、归属感,让群众在蓝天白云、水清岸绿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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