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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9-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5年9月7日,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涂善忠先生的通知:涂善忠先生分别于2015年9月2日及9月7日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形式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1、增持人:涂善忠

  2、增持方式:通过认购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的《华泰聚力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二级市场交易系统中买入处于公开交易中的公司股票。

  3、增持情况:

  ■

  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和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涂善忠先生将继续履行其在公司2015年7月8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承诺的公告》(公告号:2015-064号)中作出的相关承诺,在未来半年内通过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合法方式,以不超过7.20元/股的价钱增持公司股票不超过1.10亿元人民币。

  截止2015年9月7日,该资管计划已出资30,131,163.41元人民币增持公司股票。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本次增持计划不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的相关规定。

  2、涂善忠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继续关注涂善忠先生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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