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5年9月7日,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涂善忠先生的通知:涂善忠先生分别于2015年9月2日及9月7日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形式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1、增持人:涂善忠
2、增持方式:通过认购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的《华泰聚力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二级市场交易系统中买入处于公开交易中的公司股票。
3、增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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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和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涂善忠先生将继续履行其在公司2015年7月8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承诺的公告》(公告号:2015-064号)中作出的相关承诺,在未来半年内通过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合法方式,以不超过7.20元/股的价钱增持公司股票不超过1.10亿元人民币。
截止2015年9月7日,该资管计划已出资30,131,163.41元人民币增持公司股票。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本次增持计划不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的相关规定。
2、涂善忠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继续关注涂善忠先生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