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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复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9-01  

  记者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风景园林办了解到,2015年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专家对2011年1月前获得命名的179个国家园林城市进行全面复查,并对北京等18个城市进行了重点抽查,我省泉州市列入重点抽查对象。泉州市自2006年1月荣膺“国家园林城市”称号以来,认真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加强组织领导,编制绿地系统规划和划定城市绿线,组织开展“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城市建设管理年”、“城市绿化美化年”、“环湾规划建设年”、“市容市貌景观整治小战役”等一系列活动,持续加大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投入力度,加强城市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以及综合治理,有效促进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的提升,全面加快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步伐,使各项园林绿化指标保持逐年稳定增长,生态宜居幸福城发展战略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复查结果,泉州市顺利通过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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