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城市人均公园绿地均已优于标准
苏州市从2005年启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已历时十年。其间,住建部不断完善和提高评价体系及标准。按照新要求、新标准,苏州市下月初将迎来最后的“大考”。市政府昨天专门召开创建迎检动员会,市委副书记、市长周乃翔要求,动员各方面进一步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好创建迎检各项工作,确保我市各项指标和要求落实情况经得起查、经得起考,确保创建目标顺利实现。
前段时间,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苏州高起点规划、高强度投入、高标准建设,创建工作已取得显著成果。从迎检的13类90项指标来看,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城市人均公园绿地“三大指标”已分别达到42.5%、37.6%和14.96平方米,都超过了国家考评标准(40%、35%和10平方米),其他指标要求也已基本落实。而根据8月3日我市收悉的住建部《关于2015年国家园林城市实地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在上述13类90项指标的基础上,此次创建考评新增了海绵型城市建设内容,同时又强化提升了绿道绿廊规划建设、城市生态修复、绿色建筑、绿化再生水利用、垃圾分类等考评内容。
从市创建办通报和上级暗访的情况来看,苏州绝大部分工作已落实到位。但也应该看到,还存在着部分道路沿线环境卫生状况较差,部分道路和街道绿地缺损,交通及停车秩序有待改善,建设工地特别是重点工程工地现场需要加强管理,部分企业和老新村绿化养护不力等薄弱点。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防止和克服松懈、麻痹、不耐烦的心理情绪,充分看到我市创建工作的有利形势和良好基础,提振信心,下定决心,全力冲刺。同时,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对照,逐项销号,做到真顶真、真整改、真到位,决不允许敷衍塞责、应付了事,影响大局。另外,会议还对迎检的三条线路考核点现场工作进行了明确。其中,园林绿化线路,由市园林绿化局牵头负责;住房保障线路,由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市容市政、水务线路,由市市容市政局和水利局牵头负责。
早在2007年,住建部确定11个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试点城市,其中就包括苏州市区及常熟市、张家港市、昆山市。2011年10月,我市曾通过住建部专家组的实地考查,后因工作计划调整,10个被考评城市均未授牌。2012年11月,根据住建部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分级考核标准和评审办法,我市进一步深化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苏州市区及三个市(县)的申报补充材料于2013年6月上报住建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