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日前顺利通过国家生态市考核验收,成为福建省首个通过验收的城市,也是全国第二个通过验收的副省级城市。
8月1日-2日,环境保护部国家生态市考核验收组对厦门市创建国家生态区工作开展考核验收。通过现场考察、资料核查、听取汇报等形式,重点检查国家生态市技术评估时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全面考核验收厦门创建工作。
据了解,厦门创建生态城市历经13年。2002年11月,厦门市在全国率先启动《厦门生态城市概念性规划》的编制工作,2012年5月,厦门市委、市政府召开创建国家生态市动员大会,对创建国家生态市进行全面部署。2015年6月5日,厦门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
目前,厦门市共有146个行政村获得省级生态村命名(占行政村总数的93.6%);14个涉农的镇(街)全部获得国家级生态镇命名;海沧、集美、同安、翔安4个涉农区获得国家生态区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