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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全域生态框架保护规划》获原则通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7-31  

  昨日,市长万勇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武汉市全域生态框架保护规划》。该规划初步研究划定全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总面积为6391平方公里,约占武汉全域面积75%;对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新建项目实行严格控制,不符合准入要求的实行“零审批、零进入”,并鼓励既有不符合要求的项目逐步搬迁。

  武汉市域8569平方公里分为都市发展区、农业生态区。2012年,我市颁布《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并同步划定了3261平方公里都市发展区的基本生态控制线。此次规划重点研究范围为5308平方公里的农业生态区,初步划定4577平方公里生态保护范围,主要将山体、湖泊、河流及其河岸、自然保护区及风景区、水源一级及二级保护区、古文化遗址区、重大市政设施防护绿带、特色农业生产区、其他维护生态框架完整性的结构性控制区等9类生态资源,划入了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

  按照规划,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主要鼓励发展现代都市农业、生态保育、生态旅游、新农村建设等。所有城镇建设活动应符合人大决定、政府令的要求,并避开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山体、水体及其保护范围等重要生态敏感区。

  农业生态区基本生态控制线内允许有条件地进行农村居民点建设,通过编制乡规划、村庄规划,对居民点提出保留、新建、迁移等措施;注重历史文化名村和特色村庄的保护,维护乡村风貌,突出地域特色。鼓励项目化实施生态功能建设,通过策划都市农业园、森林公园、郊野公园、生态旅游区等园区,发展乡镇、村级集体经济;按照相关行业规范要求编制详细规划,设置必要的农业生产配套设施、公园配套设施、旅游服务设施等,且必须满足“小型化、生态化”要求。对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既有项目,暂予保留,但不得随意扩建,引导完善环保处理设施,鼓励对重要生态敏感区内的项目逐步实施搬迁。

  会议还听取了我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据悉,今年,我市将主要开展前期规划研究,2016年编制规划纲要,2017年编制规划成果并报批。

  万勇要求,要把握新趋势、抓住新机遇、引领新常态,用新的视野研究我市总规修编,做到科学预测需求、坚持以人为本、清醒面对问题、守住生态底线、保护利用统一;要用新方法开展规划修编工作,增强超前性、透明性、区域性;要用系统观念统筹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综合交通规划“三规”同步编制,并分类对中心城区、新城区、开发区及功能区进行研究。同时,万勇要求遵循“微冲击、低排放、零污染”的理念,对基本生态控制线内重要区域编制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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