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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别让"园林城市"仅成一纸"身份证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7-20  

    编者按 “园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森林城市”等的标准政策让地方政府在竞争和申报过程中,重视园林景观的营造,成为园林行业未来出现“井喷式”发展的外在动力。称号层出不穷,被授以肯定和荣耀的同时,站在绿色化变为国家“五化”之一的新阶段,更应关注于城市的永续发展。

  数年磨一剑,以求“繁花”落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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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乌海:海南区推进国家园林城市

(图片来源:互联网)

  园林城市、森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生态试点城市……将这些关键词键入网页的搜索框中,各地新闻扑面而来。“兰州争创国家园林城市8月迎考”、“宣城:大力改善人居环境打造山水园林城市”……从申报、建设到审批、验收,关于这一“身份证明”的持久战,每日必会占据行业新闻的一个固定的版面,各地均利用平台展示宣传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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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到2014年国家园林城市对比

(资料来源:住建部)

  自1992年起,国家住建部、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等政府部门先后出台国家园林城市(区)、县城、城镇、城市等称号的评比办法,以此促进园林行业的加速发展,提供了历史性的机遇。据2012-2013年度中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经营状况调查报告显示,截止2008年,我国园林城市仅48家。而截止2014年底,全国共有17批城市(区)获得了住建部的验收,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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