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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型城镇化布局发布 以苏州为中心辐射4个副中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6-25  

  近日,苏州市政府发布了《苏州市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2014-2020)》。规划阐明了苏州未来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1450”的空间形态和建设城乡一体的新型社会总体目标、重点任务与发展路径,提出城乡一体化改革的主要方向和关键举措,是引领苏州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基础性规划。

  “1450”城镇化空间体系

  1个中心城市:苏州

  对于中心城市,要加快促进苏州中心城市由单中心城市向多中心城市转变,强化中心城市的区域性科技文化、经济金融中心地位和科技、产业、人才、投资、信息等发展要素集聚功能,不断提升现代化和国际化水平。围绕提升城市运行效率,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盘活低效存量土地资源,强化城市空间集约高效利用,逐步实现增量土地由低增长向零增长转变。

  4个副中心城市;昆山、太仓、常熟、张家港

  培育发展4个县级市,使昆山、太仓、常熟、张家港由“中国百强县”真正成为长三角区域的次中心城市,以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和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制度创新、科技进步、产业升级、绿色发展,强化城市功能,优化空间布局,实现快速城市化向城乡现代化转变。

  50个中心镇

  50个镇则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原则,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游则游,走多元化特色化的城镇化道路,加快推进就地城镇化,增强人口经济集聚能力,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能耗、保护环境,实现资源永续利用和环境质量提升。加强建制镇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大公共资源配置的倾斜力度,进一步增强建制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发挥其带动周边区域发展的主导作用。

  实施“双基点”城镇化战略

  《规划》提出,把推进“1450”城镇空间体系的形成作为我市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的空间战略。以城市和小城镇为双基点,推进中心城市和县级市以创新驱动为主的城镇化和以小城镇为主的“就地城镇化”并举的城乡共生型新型城镇化战略。以主要交通干道为纽带,加强新城区、小城镇、新型农民居住区建设,推动城乡空间结构由点轴发展模式向网络化发展模式转变,形成“1450+新型农村社区”城乡网络空间结构,不断完善中心城市、4个县级市和50个镇功能,提升苏州市域城镇体系整体实力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

  7个方面目标

  《规划》提出了7个方面的目标:城乡发展一体化质量显著提升;产业空间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城乡空间布局形态进一步优化;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可持续发展能力稳步提升;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土地节约集约水平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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