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十五届江西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建设方案》提出19条措施,分七个方面:通过规范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推进林权流转,深化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通过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优化林木采伐政策、发挥国有林场联营带动作用,激活集体林发展潜力;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构建现代化林业产业体系;拓宽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建立林权登记便民利民机制;加强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等。
本轮改革遴选30个县(市、区)先行试点,力争到2025年底,探索走出一条“治理优、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集体林区乡村振兴之路,为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目的是厘清发展与保护界限,充分放活集体林地经营权,提高经营集体林的积极性,充分惠及林农林企。”江西省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说,19条措施可总结为“多管齐下,促进林权流转;多措并举,发展规模经营;多方获利,增强改革信心;多元保障,夯实林业基础”,《建设方案》为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指明方向。(杨碧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