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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深化集体林改试点县先行先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5-31  
今年以来,甘肃省在12个县(区)开展深化集体林改试点县先行先试工作,通过边实践、边总结,实现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的有机结合,
 今年以来,甘肃省在12个县(区)开展深化集体林改试点县先行先试工作,通过边实践、边总结,实现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的有机结合,为全省深化集体林改提供了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靠实责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甘肃省林草局出台深化集体林改试点县(区)先行先试工作方案,部署全省试点工作,各试点县(区)所在市(州)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改革指导专班。试点县(区)构建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主管部门牵头抓、其他部门协同抓的良好工作格局,并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重点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实现了试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精准核查,全面厘清林地底数。各试点县(区)全面梳理集体林地面积,为加快推进“三权分置”奠定了良好基础。安定区形成了“一查二核三落地”一整套技术规程,全面查清林改底数,梳理出林权证面积与实地不符、一地多证、重复登记等问题。临泽县清理林权档案6200份,整合汇交数据信息4369条,推动了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

分类施策,妥善解决历史问题。各试点县(区)精准把握不同时期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泾川县综合研判林地权属交叉重叠、村界与实际情况不符等5类问题,并提出化解意见,3个试点村集体林地全部确权到户。安定区按照总体稳定、搁置争议、稳步推进的原则,形成了难点堵点整改一整套解决方案,逐村逐户建立问题台账,化解了各类林权纠纷、林地纠纷。

找准抓手,持续推动产业发展。各试点县(区)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积极推进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助力农民增收致富。清水县发挥试点村资源优势,加快林地入股,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松果收购与初加工产业和野猪生态放养,签订入股合同317份,流转林地7086亩。天祝县推广“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农户”“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业+农户”等模式,鼓励有能力发展林下经济的村集体,按照分股不分林方式,村集体统一经营发展林下经济,带动群众增收致富。

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改革氛围。各试点县(区)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广播、入户走访等形式开展宣传。各工作专班和业务指导专班结合春季造林种草等重点工作深入试点村,通过召开村两委会议、村民代表大会以及发放宣传资料等,解读群众关心的事项,消除群众的思想顾虑,调动广大群众关心林改、参与林改、支持林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深化集体林改营造了良好氛围。

下一步,甘肃将聚焦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重点任务,充分发挥试点县(区)示范引领作用,复制推广成功经验,激活各地改革动力,不断拓宽“两山”转化路径,实现生态美和百姓富的有机统一。 (张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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