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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总林长令部署全面深化集体林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5-30  
日前,山西省级总林长签发2024年第2号总林长令《关于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令》,要求各级林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
 日前,山西省级总林长签发2024年第2号总林长令《关于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令》,要求各级林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积极稳妥推进山西集体林改创新,保障林农权益,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改出“山西路径”。

总林长令要求,要提高站位、统筹推进。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深化集体林改的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同,强化政策资金支持,全面推进改革。各级林长要亲自谋划部署推动改革,开展常态化巡林督查,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各级林长办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各任务分工单位按照职责,主动服务改革。到2025年,基本形成符合山西实际的集体林权制度。

要示范先行、分类实施。支持晋城、晋中、长治3市建设深化集体林改先行市,在岢岚等27县开展机制试点,全力抓好晋城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鼓励各地围绕改革措施,推动实施一批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的改革举措,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要保障权益、巩固成果。保护林农权益,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保持集体林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对承包期届满的开展延包试点,不得将承包林地打乱重分,林地经营权可以依法再流转或者依法向金融机构融资。实施兴林富民行动,完善小农户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小农户和现代林业发展有机衔接,进一步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国有林场服务集体林改,开展好“百场带千村”行动,助力乡村振兴。

要强化考核、深化改革。各级林长要坚决扛起深化集体林改的重大责任,将集体林改纳入林长制工作范围,市县主要领导要分别选择一个县(市、区)、乡(镇)作为联系点,落实好“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工作机制,紧紧围绕稳、活、融、试,分类推进,切实打通堵点卡点改出成效。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注重跟踪问效,强化考核评价,多措并举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景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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