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全面加强林草种苗质量管理,同时持续加强林草种苗植物检疫执法,切实把好林草种苗质量关。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与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工作深度融合,在办理涉及林草种苗企业具体案件时,不仅对投诉类案件接诉即办,应立尽立,同时做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促进林草种苗企业生存发展并重,实现了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和“过罚相当”的基本原则,既强调保护林草资源的重要性和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同时也展示北京加强园林绿化行政执法,维护首都生态安全的决心。 (马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