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朝阳市委、市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组建朝阳市林业和草原局作为政府工作部门,规格为正处级,由市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主要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草种子、种苗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作为辽宁省重要的生态建设区,新组建的朝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将以崭新的风貌、务实的作风、更大的作为,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不辱使命,砥砺向前,为实现朝阳全面振兴新突破作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潘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