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坚持以林长制改革为统领,抢抓实施绿美江淮行动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机遇,以推动国有林场绿色发展和助力乡村振兴为目标,加快打造新时代国有林场试点样板,切实发挥国有林场在建设“高颜值”“高价值”“高品质”“高质量”绿美江淮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通过试点建设,祁门县西武岭国有林场、石台县国有林场、舒城县万佛山国有林场、金安区燕山国有林场、旌德县庙首国有林场、潜山市驼岭国有林场、宣州区宛陵国有林场、东至县金寺山国有林场8个服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类型国有林场,联合周边约150个村集体,力争实现年均场外造林2000亩以上,森林经营3000亩以上,发展林下经济1500亩以上,带动周边农户增收200万元以上。
宿州市夹沟国有林场、霍邱县西山国有林场、滁州市皇甫山国有林场、滁州市藕塘国有林场、淮南市上窑国有林场、明光市西桃园国有林场、蒙城县白杨国有林场、泾县马头国有林场8个种苗基地试点类型国有林场,新改建林草种质资源库5个、林木良种基地5个、保障性苗圃15个,力争年均提供公益性苗木150万株以上,促进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融合发展,为绿美江淮建设提供公益性苗木供应。
《方案》要求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国有林场试点建设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支持力度。各市林业局要严格按要求组织试点国有林场编制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及时总结宣传试点建设创新做法、经验成果和先进典型,切实发挥试点效应。(汤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