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推行林长制改革以来,旌德县先后被确定为全省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全国森林经营试点单位和安徽省林长制国元护林保示范区,探索生态资源受益权制度成为全省唯一入选国家林草局《林业改革发展典型案例(第二批)》。近日,安徽省林长办将在《林长治林·起源篇》中总结回顾其林长制工作经验做法。
以机制为根本 凝聚管绿合力
旌德县先后制定《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试行)》《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成立林长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县镇村三级林长248名,细化各级林长职责。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健全完善一林一长、一林一员、一林一策、一林一技、一林一警、一林一档等“六个一”机制,真正做到山坡草木有专人管理。
根据县内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和地形情况,构建涵盖国省县道森林带、沿河森林带、6个重点森林生态功能区以及各森林区域的“1+1+6+N”林长制体系,重点围绕生态保护修复、建设木本油料林基地、发展森林康养旅游等目标,因地制宜确定各自区域目标和发展定位。
为凝聚管绿合力,旌德县建立了25个县直单位参加的林长制联席会议制度,围绕预定目标,开展定期调度,着力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的齐抓共管格局。同时,坚持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探索由县委改革办盯部门、县委督查室盯部门一把手、县纪委书记盯分管县领导,黄灯警示、红灯诫勉、聚光灯下作表态的“三盯三灯”工作法,确保林长制改革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目前,林长制改革已被纳入县委全面深化重点改革项目,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党政领导班子政绩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以质量为基础 深挖增绿潜力
旌德县成立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领导小组,建立政府引导带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双向投入机制,重点加大对木本油料造林、森林抚育经营、“三线四边”绿化提升等项目扶持力度。
充分发挥林业改革发展、生态恢复保护等项目资金的撬动作用,引导广大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参与造林绿化。结合特色小镇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深入实施“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见缝插绿,不断提升绿化档次和水平。
目前,全县10个镇全部创成省级森林城镇,已创建53个省级森林村庄,占全县总数的77.9%。
一手抓造林,一手抓育林。旌德县重点实施长江防护林、欧洲投资银行贷款项目等国家林业重点生态工程,积极推行义务植树“认种认养”模式,累计完成人工造林13757.3亩。同时,大力实施森林质量提升行动,全面加强新造林和未成林的抚育管理,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区的森林生态修复力度,累计实施封山育林12.47万亩、退化林修复3.39万亩、森林抚育28.5万亩。
以创新为抓手 强化护绿能力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林地征占用审核。旌德县实施林地定额管理,加大森林生态修复力度,推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目前,共落实天然林禁止商业性采伐8.845万亩,发放停伐补助资金1074.2855万元。
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防治服务、检疫执法规范化建设。
为推行网格精细化管理,聘请68名老党员老干部担任民间林长,形成以村级林长、民间林长、生态护林员为主体的“两长一员”管理新模式。成立县镇村三级41支护林队,聘用生态护林员180名,加强联防联动,强化安全巡护。对全县128棵古树名木开展调查,“一树一策”量身定制管护方案。
此外,制定出台《政法部门护航“两山”基地建设十二条》,探索推行“刑事惩治+生态赔偿”生态检察模式,持续开展“守护餐桌”“春雷行动”“护鸟行动”等专项行动。制定举报奖励办法,广泛发动群众提供案件线索。全县共立案查处涉林行政案件255起、刑事案件30起。
以产业为导向 提升用绿效力
出台《关于加快林业特色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整合林业、农业、乡村振兴、经信等部门项目资金2300万元,大力扶持发展灵芝、中药材等林下经济和香榧、油茶等木本粮油特色林业产业。
目前,全县林下种植黄精、灵芝6.5万亩,木本油料林3.2万亩。
引导经营主体整合分散林地,采取“公司+基地+林农”模式,建立林地变股权、林农当股东、收益有分红机制,用活“林农增收五法”,带动林农增收3604万元。
大力实施绿色品牌战略。鼓励涉林企业积极申报绿色产品、有机食品认定认证。审定黄精、灵芝新品种5个,4个产品获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认证,“旌德灵芝”获得国家地理标志商标认证,已创建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2个、省十大皖药示范基地6个、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区2个、安徽省森林康养基地1个。
强化林区即景区理念。依托林下经济基地,发展森林旅游,延长林业产业链,实现“看看也来钱”。 2023年,全县林业产业总产值达39.4亿元。
以金融为支撑 激发活绿动力
以促农增收为核心,在全省率先发放林地经营权证,成立全省首家“两山银行”并颁发全国首本《生态资源受益权证》。目前,全县“两山银行”试点村14个,颁发《生态资源受益权证》2804户,股份制经营林地2.27万亩,入股农户受益622.37万元。
县政府出资500万元,按照资本金1∶10放大,注册成立国有性质的林权收储中心。建立“检察+碳汇认购”生态检察机制,已办理2起滥伐林木案,当事人支付7.3万余元认购经核证的碳汇1534吨用于替代生态环境损害修复。
与省农担公司合作,率先在全省试点推行“五绿兴林·劝耕贷”,为经营主体担保贷款70笔、5025万元。协调化解2笔逾期贷款44万元,开展林权收储业务1笔、84.67万元,县建行开展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1笔、51.9万元。
推行林长制改革以来,旌德县提升了林业治理效能。与改革前相比,全县林地面积增至98.4万亩,活立木蓄积量增至50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提高到69.2%,林木绿化率提高到73.1%,成为全国第一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第六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龙琳 王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