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压实检疫责任。以林长制为抓手,层层压紧压实各级“林长”的第一责任、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防治检疫管理机构的直接责任、检疫员的具体责任,统筹做好辖区内的检疫工作。全面加强督查抽查,对带疫调运事件、违规补证事件等严肃处理,适情通报。
二是强化调运检疫。对从美国白蛾等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生区调出的苗木,要规范检疫程序,严格现场检疫,视情况提高抽检比例,务必做到检疫合格再签发《植物检疫证书》,坚决杜绝“只开证不检疫”的违规行为。对已经调出再申请检疫办证的,严禁补开《植物检疫证书》。
三是严格复检阻截。按照《河北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要求,对调入辖区的所有松科植物、松木及其制品进行全面复检,并在检疫系统平台上做好复检记录,留存好影像资料和纸质档案,有效提高复检率。开展松材线虫病检疫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查处打击违法违规调运行为。
四是加强培训宣传。组织检疫人员学习《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和《森林植物检疫技术规程》等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检疫执法行为。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苗木、松科植物、松木及其制品等检疫的重要性,销售、运输、加工、利用带疫林业植物及其产品后果的严重性,营造全民防范、全社会防控的良好氛围。(任卫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