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县(市、区)主动申报、各设区市推荐基础上,充分考虑森林资源分布、区域代表性、试点任务覆盖度等因素,遴选常州市、宜兴市、睢宁县、苏州市吴中区、盱眙县、东台市、仪征市、句容市、沭阳县、南云台林场等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省级试点单位,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各自试点目标任务。力争在2025年6月底前,在全省建设一批改革先行示范市、县(市区),出台一批具有各地特色、适应林业发展需要、可以全省推广借鉴的政策措施;探索一批江苏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制度机制,推动全省集体林业发展步入新阶段。
通知就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沟通协调、质量把控、宣传引导等提出明确要求;从考核激励、经费支撑、指导督促等强化措施保障,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